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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 作者:温斯顿·格卢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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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4 16: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阿甘正传
作者:温斯顿·格卢姆[美]
翻译 : 李卫民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在学校里为了躲避别的孩子的欺侮,听从一个朋友珍妮的话而开始“跑”。他跑着躲避别人的捉弄。在中学时,他为了躲避别人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阿甘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在大学毕业后,阿甘又应征入伍去了越南。在那里,他有了两个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长官邓.泰勒上尉。这时,珍妮参加了美国国内如火如荼的反越战活动。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在战争结束后,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在一次和平集会上,甘又遇见了珍妮,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在他的生活中,他结识了许多美国的名人。他告发了水门事件的窃听者,作为美国乒乓球队的一员到了中国,为中美建交立下了功劳。猫王和约翰.列侬这两位音乐巨星也是通过与他的交往而创作了许多风靡一时的歌曲。最后,甘通过捕虾成了一名企业家。为了纪念死去的布巴,他成立了布巴.甘公司,并把公司的一半股份给了布巴的母亲,自己去做一名园丁。甘经历了世界风云变幻的各个历史时期,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在隐居生活中,他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醒来的甘木然坐在门前的长椅上,然后突然开始奔跑。他跑步横越了美国,又一次成了名人。

  在奔跑了许久之后,甘停了下来,开始回自己的故乡。在途中,他收到了珍妮的信。他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乡,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回忆起了他一生的经历。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6: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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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
  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不过,我可能比较接近智商三到七岁的低能儿,或甚至更好一点智商八到十二岁的智障;但是,我个人宁愿把自己当做是个半智,或是什么的——绝不是白痴——因为,别人一想到白痴,多半会把它想成蒙古症白痴——就是那种两个眼睛长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挂着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唔,我反应迟钝——这一点我同意;不过我可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得多,因为我脑子里想的东西跟旁人眼睛看见的有天地之别。比方说,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试着把它说出来或是写下来,它就变成果酱似的糊成一团。我举个例子解释给你听。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个人正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儿。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种,于是,他跟我说:“阿甘,你想不想嫌点钱?”我说:“嗯,想,”于是他派我去攒泥土。用独轮手推车搬了十一、二车的泥土,大热天里,推着车走遍大街小巷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当时我应该为工资这么低大闹一场,可是我却收下了那一块钱,嘴里只说得出一句“谢谢”之类的蠢话,然后走上街,手里拿着那张钞票——摺上,打开,摺上,觉得自己真象个白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说真的,我对白痴略有所知。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得的学问,不过我真的读过这方面的东西——从那个叫什么杜耶奇耶夫斯基的家伙笔下的白痴,到李尔王的傻瓜,还有福克纳的白痴,班吉,甚至《杀死后舌鸟》里头的瑞德利——哦,他可是个严重的白痴。我最喜欢的是《人与鼠》里头的连尼。那些写文章的人多半说得对——因为他们写的白痴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嘿,这一点我同意,随便哪个白痴都会同意。嘻嘻。
  我出生后,我妈妈给我取名福雷斯特,因为内战期间有个将军名叫纳森·贝福·福雷斯特。妈妈总说我们跟福雷斯特将军有什么亲戚关系。而且他是个伟人,她说,不过内战结束之后他创立了“三K党”,连我奶奶都说他们是一帮坏蛋。这一点我倒是会同意,因为我们这儿有个自称“尊贵的狗屁”还是什么的家伙,他在城里开了一家店卖枪,有一次,当时我大概十二岁左右,我经过那家店,从窗子往里望,他在店里吊了一根绞刑用的那种大大的绳环。他瞧见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后把绳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还吐出舌头等等来吓我。我吓得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车场的车子后面,直到有人报警把我送回家交给我妈。所以,不管福雷斯特将军有啥丰功伟绩、创立那个三K党的玩意可不是什么好心肠——随便哪个白痴都会这么告诉你。不管怎么说,我的名字就这么来的。
  我妈是个大好人。人人都这么说。我爸,他在我刚出生之后不久就死了,所以我从来不了解他。他在码头当装卸工,有一天,一台起重机从一艘“联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网的香蕉,结果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断了,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压成煎饼。有一次我听到一些人在谈论那次意外——说当时情况惨不忍睹,半吨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烂,我个人不太喜欢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这个我倒是喜欢。
  我妈从“联合水果公司”领到了一点儿抚恤金,而且她还把我们的房子分租出去,所以我们的日子还过得去。我小时候,她总是把我关在屋里,免得其他小孩子骚扰我。夏天下午,天气热坏了,她会把我安顿在客厅里,拉上窗帘,让房间阴一点,凉快些,再给我弄杯柠檬汁。然后她就坐在那儿跟我聊天,就那么一直说个不停,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好像一般人跟猫狗说话那样,不过我也习惯了,而且满喜欢,因为她的声音让我觉得好安全又舒服。
  我成长期间,一开始她都准我出去跟大家玩,可是后来她发现他们是在捉弄我。有天他们在追我的时候,一个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好可怕的伤痕。那以后,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我就开始试着跟女孩子玩,但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她们都躲着我。
  妈妈认为念公立学校对我有益.因为也许这样会帮助我变得跟其他人一样,但是上了几天学之后,校方告诉妈妈我不该跟大家一起上学。不过他们让我念完了一年级。有时候,老师在讲课,我坐在那儿,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总之.我开始看窗子外头的鸟、麻雀,还有在外头那棵大橡树上爬来爬去,一会儿又坐下的东西,老师就会走过来教训我一顿。有的时候,我会被—种很奇怪的感觉冲昏了头,大吼火叫,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里的长板凳上。其他孩子从来不跟我玩耍什么的;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嚎啕大哭,这样他们就可以嘲笑我一—只除了珍妮·可兰,起码她不会躲着我.有时候放了学她还让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
  可是第二年,他们安排我念另一种学校,我告诉你,那学校真古怪。就好像他们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统统集拢在一道,有跟我一样年纪的,有比我小的,还有大到十六、七岁的大男孩。他们都是各种程度的智障、疯痫病患,还有甚至不会自己上厕所吃东西的小孩。我大概是其中的佼佼者,
  有个胖胖的大块头,起码有十四岁左右,他患了一种病,发作起来会全身发抖,就好像坐电椅什么的。我们老师玛格丽特小姐每次都叫我陪他去上厕所,免得他做出什么怪举动。不过,他还是照做不误。我不知道要怎么拦阻他,所以,索性把自己锁在一间厕所里等他做完,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所学校呆了大概五、六年。其实那个学校并不太坏,他们会让我们用手指绘画,做些小东西,不过多半时间,他们只教我们怎么系鞋带啦,怎么做就不会把食物弄翻啦,不要发狂大叫大哭、把大便扔得到处都是等等。他的没教我们念书——除了认识路标记号,还有分辨男女厕所之类的。总之,学校里有那么多严重的傻瓜,要想教点别的东西其实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我认为这种学校的宗旨是免得我们惹别人烦。谁愿意让一群傻瓜在外头乱跑?这个道理连我都懂。
  快满十三岁,我开始发生一些极不寻常的事。第一,我开始长高。半年之内我长了六寸,我妈一天到晚得把我的裤子放长。再就是,我开始横着长。到了十六岁,我有二米二高,重两百四十二磅。我知道是这个缘故他们才带我去量体重。他们说简直无法相信。
  之后发生的事使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一天.我从傻瓜学校放学回家,悠悠哉哉走在街上,一辆汽车停在我旁边。那家伙叫我过去,问找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他,他又问我念什么学校,他从来都没在附近见过我。我告诉他那间傻瓜学校之后,他就问我有没有打过美式足球。我摇头。其实我大可告诉他我见过别人玩,只是他们从不让我玩。不过,我说过,我不太擅长跟人长时间谈话,所以我只点个头。那大概是开学两个星期的事。
  过了三天左右,他们把我从那间傻瓜学校弄出来。我妈妈在场,还有那天开汽车的人和两个打手型的人——我猜想这两个人在场的原因是以防万一我惹什么事。他们把我拍屉里的东西统统取出来,放进一个褐色纸袋里,然后叫我跟玛格丽特小姐说再见;突然之间她哭了起来,又用力搂抱我。过后,我跟所有的傻瓜说再见,她们流口水、抽筋,还用拳头敲桌子。然后我就走了。
  妈妈跟那个家伙坐前座我坐在后座两名打手中间,就好像电影里面警察带犯人“进城”的情形。只不过我们并不是进城。我们去新成立的高中。到了那儿,他们带我进校长办公室,妈妈和那个男人陪我一起进去,那两个打手在走廊上等。校长是个头发灰白的老头子,领带上有个污溃,裤子松垮垮的,看起来活像也是从傻瓜学校出来的。我们统统坐下,他开始解说一些事,又问我话,我只是点头,不过他们的目的是要我打美式足球。这个部分是我自己理解出来的。
  原来,坐汽车那个家伙是教练,名叫费拉斯。当天我没进教室,也没上课什么的,那个费拉斯教练带我到衣帽间,打手之一替我找来一套球衣,有垫肩啊那些玩意,还有一顶很棒的塑胶头盔,头盔前面有一块东西可以防止我的脸被压扁。唯一的问题是,他们找不到我能穿的球鞋,所以我只得穿自己的运动鞋,等他们订到球鞋再换。
  费拉斯教练和两名打手帮我穿上球衣,然后又帮我脱下,再穿上,反复十几二十次,直到我会自己穿脱为止。有一样配件我半天穿不好,就是护挡——因为我不觉得有什么理由婴穿它。晤,他们努力解释给我听,过后一名汀手对另一名说我是个“笨蛋”还是什么的。我猜想他以为我不懂他说什么,可是我懂,因为我特别留意这类“屁话”。倒不是因为这话会伤害我感情。嘿,别人曾经用过更恶劣的宇眼骂我。不过,我还是留意了。
  过了一阵子,一群孩子陆续走进衣帽间,取出他们的球具穿上。之后,我们全部都到外面,费拉斯教练召集大家,然后叫我站在大家面前介绍我。他说了一大堆屁话,我不太听得懂,因为我吓得半死,因为从来没有人当着一群陌生人介绍我。不论,后来有些人过来跟我握手,说他们欢迎我等等。之后,费拉斯教练吹了一声哨予,把我吓得魂都飞了,不过大家开始跳来跳去练习。
  接下来发生的事可以说是说来话长,不过,总而言之,我开始打美式足球。费拉斯教练和一名打手特别训练我,因为我不懂怎么打球,球队有一招阻挡对手的战术,他们尽力解说清楚,可是练习几次之后,大家似乎都厌烦了,因为我记不得我该怎么做了。
  尔后,他们又练习另一种叫做防守的动作;他们安排三个家伙挡在我前面,我应该突破他们,抓住带球的那个家伙。前半部分比较容易,因为我可以轻轻松松把那三个家伙推倒,可是他们不喜欢我抓住带球那家伙的动作,最后,他们要我去撞一棵大橡橡树十几二十次——体会一下那种感觉吧,我猜。可是过了一阵子,他们猜想我从那棵橡树身上已经学到一些东西之后,又叫我跟那三个家伙和拿球的家伙练习。他们发火了,因为我推开三名阻挡的人之后扑向拿球那家伙的动作不够狠毒。那天下午我挨了许多辱骂,可是练习完中之后我去见教练,告诉他我不愿扑倒带球那家伙.因为我怕会伤到他。教练说,不会伤到他,因为他穿了球衣,有保护。其实,我并不是那么怕伤到他,我怕的是他会生我的气,要是找不好好对待每个人.他们又会来迫打我。长话短说,我花了好一阵子工夫才弄清楚诀窍。
  此外,我得上课。在傻瓜学校,我们其实没上过什么课,但是这所学校对课业认真多了。总之,不知怎么弄的,他们设法安排我上三堂自习课,这种课只要你坐在教室里,随你爱做什么都行;另外还有三堂课是一位女士教我识字。班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她人真好又漂亮,我不只一、两次对她动过邪念。她名叫韩德生小姐。
  可以说,我只喜欢午餐这堂课,不过我想这不能算是课。念傻瓜学校时,我妈都会给我弄份三明治、一份饼干和一个水果——除了香蕉以外——我都会带到学校。可是这所学校有间餐厅,有九、十样东西可吃,我老是难以决定要吃什么。我想一定有人说过什么,因为过了一星期左右,费拉斯教练叫我想吃什么尽管吃,说一切都“打点了”。太棒了!
  猜猜谁到我的自习教室?珍妮·可兰。她在走廊上过来跟我说,她记得小学一年级跟我同学。她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一头亮丽乌黑的头发,腿长长的,和一张漂亮的脸蛋,还有别的,我不敢讲。
  费拉斯教练并不满意球队的情况。他好像经常很不高兴,总是在吼叫。他也吼我。他们想方设法让我站在原地不动,只要阻止对方抓住我方带球的家伙,但是除非他们把球传到中线,否则这法子不管用。教练对我擒抱带球员的动作也不满意,我告诉你,我可花了不少时间在那棵橡树上。可是我怎么也没法子照他们要求的动作抱倒带球员。我心里有顾忌。
  过后,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把这一切也都改变了。当时我在餐厅里刚取了饭菜,走过去坐在珍妮·可兰旁边。我真不愿意说,不过她可以算是学校里我唯一半生不熟的朋友,而且跟她坐在一起的感觉真好。她大半时间不注意我,都跟别人聊天。我原先都跟球员们坐一起,可是他们的态度好像我是隐形人什么的。起码珍妮·可兰当做有我这么个人。但是过了一阵子,我开始留意到另外一个家伙也常出现,而且他开始拿我耍嘴皮子,说什么“笨蛋好吗?”之类的屁话。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两星期,我始终没吭声,但是后来我终于说了——到现在我还没法相信我说了那句话——我说:“我不是笨蛋,”那家伙一个劲儿瞪着我,然后哈哈大笑。珍妮·可兰就叫那家伙闭嘴,可是他拿了一纸瓶鲜奶倒在我大腿上,我跳起来鲍出去,因为我吓坏了。
  过了大概一天左右,那家伙在走廊上拦住我,说他会“逮到”我。我整天心惊胆战,那天下午我走出教室要去体育馆,但是他走过来动手推我肩膀,叫我“呆子”等等,然后他揍我肚子。那一拳并不很疼,可是我哭了起来,转身就跑,我听到他跟在后面,还有其他人也在追我。我使出全力拚命跑向体育馆,越过足球练习场,突然我看见费拉斯教练坐在看台上,望着我。迫我的那些家伙停下来,掉头走了。费拉斯教练表情真奇异,他叫我立刻换球衣。过了一会儿,他走进衣帽间,手里拿着一张纸,纸上面了三种战术——三种!——叫我尽可能记牢。
  那天下午练球的时候,他把所有球员分成两队。突然间四分卫把球传给我,我应该沿着线的右端外侧奔向球门柱。他们统统开始追我,我立刻拼命跑——我闪过了七、八个人,他们才扑倒我。费拉斯教练开心极了;蹦蹦跳跳,又吼又叫,拍大家的背。我们以前跑过不少次,测验看看能跑多快,可是我被追的时候跑得快多了,我猜想。哪个白痴不会?
  总之,那以后我受欢迎多了,球员们开始对我比较好些。第一次赛球我吓坏了,可是他们把球传给我,我就拚命跑,两、三次达阵,大家对我前所未有的好。那所高中确实扭转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事;甚至使我喜欢带球跑,不过他们多半叫我绕着边线跑,因为我还是没法子做到在中央突破人墙,把人撞倒。一名打手说我是全世界块头最大的高中二分卫。我不认为他这是在夸奖我。
  除此而外,我跟韩德生小姐学习阅读进步不少。她给了我《汤姆历险记》和另外两本书,我记不得书名。我把它们带回家,统统读过,可是,接着她给我做了个测验,我的成绩不怎么样。不过我的确喜欢那几本书。
  过了一阵子,在餐厅用餐时又坐到珍妮·可兰旁边,好一段时间没再发生状况,可是后来有一天,是春天里,我放学回家,那个把牛奶倒在我腿上后又迫我的家伙又出现了。他弄了一根棍子,还骂我“傻瓜”、“笨蛋”之类的话。
  有些人在旁观,珍妮·可兰也在,当时我又正要打退堂鼓——可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做。那家伙拿棍子戳我肚子,我跟自个儿说,去它的,我抓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卯他的脑门,就这么一下就解决了问题,可以这么说。
  那天晚上我妈接到那家伙父母打来的电话,说我要是再碰他们儿子,他们就要报警把我“关起来”。我尽力跟妈妈解释,她说她了解,不过我看得出她担心。她告诉我,因为我现在块头太大,我得留心自己,因为我可能会伤到别人。我点头保证绝不会伤害任何人。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听到她在她房间独个儿哭。
  不过,卯那家伙脑袋的事,使我对打球的看法完全改变。第二天,我要求费拉斯教练让我直接带球鲍,他说好.结果我一口气撞倒了四、五个家伙,冲破重围,他们又再爬起来追我。那一年我入选“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队”。我简直无法置信。我生日那天,我妈送给我两双袜子和一件新衬衫。她的确存了些钱,给我买了一套新西装,要我穿着它去领取“全州美式足球奖”;那是我平生第一套西装。妈妈替我打上领带,我就这样出发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6: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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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盛会”在一个名叫福洛梅顿的小镇举行,费拉斯教练把那地方形容作“转辙器”。我们坐上一辆巴士来到该镇,——我们这一带总共有五、六个人获奖。巴士定了一、两个小时才到,而且车上没有厕所,我又喝了两杯饮料,所以等我们到了福洛梅顿,我已经憋不住了。
  大会是在“福洛梅顿高中”礼堂举行,我们入场后,我和另外几个家伙找到厕所。不过,不知怎么的,要拉下拉练的时候,拉练夹住了我的衬衫下摆,拉不动。我拼命扯了一阵子,对手学校的一个好心家伙出去找费拉斯教练,他带着两名打手进来,七手八脚想把我的裤子拉开。一名打手说唯一的法子是干脆撕开它。教练听了,两手叉腰说:“你是要我让这孩子开着石门水库,把那玩意吊在外头,就这么出去?嘿,你认为那会造成什么样的印象?”说完,他扭头对我说:“阿甘,你只得憋着,等宴会结束我们再替你弄开它——行吧?”我点头,因为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不过我想这一晚上可有得等了。
  礼堂里面坐着成千上万的人,我们一进去,他们个个微笑拍手。我们被安排坐在舞台上的一张巨大长桌后面,面对所有人,我最担心的事发生了,这一夜果然漫漫无期。好像礼堂内每个人都上台演讲似的——连侍者和门房也不例外。我真希望妈妈在场,因为她会替我解围,可是她得了流行性感冒在家躺着。终于到了颁奖的时候;奖座是一个金色小橄榄球。照规矩,叫到名字就得走到麦克风前面领奖,然后说声“谢谢”,他们说,要是有人还想说些别的,尽量简短些,因为我们希望在二十世纪结束之前离开那儿。
  几乎所有人都已领奖说过“谢谢”,接着轮到我了。有人用麦克风喊:“福雷斯特·甘”,对了,我可能还没告诉你,甘是我的姓氏。我起身走过去,他们把奖交给我。我凑近麦克风说:“谢谢”,结果所有的人欢呼起来,还起立鼓掌。我猜想有人事先告诉了他们我是什么白痴,所以他们特别对我好些。可是这些反应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就那么傻站着。过了一会儿,全场安静下来,麦克风前面那个人问我还有没有话要说。我就说“我要尿尿。”
  好半天,观众鸦雀无声,只是神色滑稽地你看我,我看你,接着他们开始交头接耳,好像闷雷。费拉斯教练上台抓着我胳膊,把我拖回座位。之后,他整晚瞪着我,不过宴会结束之后,教练和两个打手的确又带我去厕所,撕开我的裤子,我可真的尿了一大缸。
  我尿完了,教练说:“阿甘,你实在会说话。”唔,第二年没什么精彩大事,除了有人放出消息,说有个白痴入选“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队”,结果一大堆信件开始从全国各地寄来。妈妈统统保存起来,还开始剪报贴在簿子上。一天,从纽约市寄来一个包里,里面是一个正式比赛用的棒球,上面有纽约洋基棒球队所有球员的签名,那是我毕生最美好的一件事!我把那个球当做金块似的珍惜,直到有一天我在院子里抛球,一只大狗跑来从半空把球叼走,咬烂了。我老是遭遇这种事。
  一天,费拉斯教练把我叫进去,他带我去校长办公室,办公室里有个大学来的人,他跟我握手,问我有没有考虑进大学打球。他说他们一直在“注意”我。我摇头,因为我没有想过这件事。
  大家似乎都很敬畏这个人,鞠躬哈腰,还称呼他“布莱恩先生”。但是他说要我叫他“大熊”,我觉得这名字很奇待,不过他在某些方面的确像熊。费拉期教练明白说我不是顶聪明,不过“大熊”说他的球员大部分如此,他考虑找人特别替我补习功课。过了一个星期,他们给我做一项测验,里面有各种各样我不熟悉的怪问题。答了一阵子之后,我觉得没意思,不肯再答下去。
  两天后“大熊”又来了,费拉斯教练把我拖进校长办公室。“大熊”神情沮丧,可是他仍旧很客气,他问我有没有尽全力做那个测验。我点头,但是校长直翻眼珠,“大熊”就说:“晤,那真不幸,因为成绩显示这孩子是个白痴。”
  校长这下子点头了,费拉斯教练站在那儿,两手插在口袋里,沉着脸怏怏不乐。我去大学打球的前途似乎到此结束。
  我太笨不能参加大学球队这个事实,似乎毫不影响美国陆军的想法。当时是我高中最后一学年,到了春天,其他学生统统毕业。不过,他们让我也坐在台上;甚至给我一件黑袍子穿,轮到我的时候,校长宣布他们要发给我一份“特殊”文凭。我起身走向麦克风,两名打手也起身愿我一起走过去——我猜想是怕我又像在“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盛宴”上说那种话。我妈妈坐夜台下前排哭哭啼啼,绞着手,我觉得好快乐,好像真的有啥成就似的。
  可是等我们回到家,我才明白她为什么嚎个不停——陆军来通知,要我向当地征兵委员会什么的报到。我不知道这是做什么,但是我妈知道——那年是一九六八年,各种鸟事都等着爆发。
  妈妈给我一封校长写的信要我交给征兵委员会的人,可是不知怎的我在半路上把它弄丢了。报到的场面像疯人院。有个穿陆军制服的大块头黑人冲大家吼叫,要大家分成一堆一堆。我们都站在那儿,他走出来喝令:“好,我要你们一半站到那边,一半站到这边,另一半站在原地别动!”挤在那儿的人个个神情困惑,连我都明白这家伙是个白痴。
  他们把我带进一个房间,要我们排成一行,命令我们脱下衣服。我是不太乐意的,可是大家都这么做,我也就做了。他们检查我们的每一个部位——眼睛、鼻子、嘴巴、耳朵——甚至私处。他们还命令我:“弯腰!”我照做,立刻有个人用指头戳进我的屁股。够了!我转身抓起那个混蛋,卯他脑袋。突然间一阵骚动,一批人跑过来扑在我身上。不过,这一招我司空见惯。我把他们甩开,冲出大门。我回到家把经过告诉我妈妈,她明明好着急,却说:“别扭心,阿甘——不会有事的。”
  结果不然。第二个星期,—辆旅行车停夜我家屋外,好几个穿陆军制服、戴着亮晶晶黑头盔的人上前敲门找我。我躲在我的房间里,但是妈妈说他们只是来送我去征兵委员会。一路上,他们紧盯着我,好像我是什么疯子。
  征兵委员会里面有扇门,通往一间大办公室,办公室里坐着一个身穿光鲜制服的老头子,他也很谨慎的瞅着我。他们要我坐下,拿了一张测验卷塞到我面前,虽然它比大学球队测验的题目容易得多,但仍旧不简单。
  做完了测验,他们把我带到另一个房间,有四、五个家伙坐在一张长桌子后面,陆续问我问题,还传递一张好像是我做的测验卷。接着他们挤成一团交头接耳,谈完之后,其中一个在一张纸上签名,交给我。我拿着它回到家,妈妈看完了那张纸立刻猛抓头发,流着泪赞美上帝,因为纸上写我“暂时缓征”,理由是我痴呆。
  那个星期当中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是我生命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家有个女房客,她在电话公司担任接线生。她名叫法兰琪小姐,是个和蔼可亲的淑女,非常文静内向。可是,有天晚上,天气闷热,雷雨交加。我走过她房门的时候,她探头出来,说“阿甘,今天下午我刚好拿到一盒软糖——你要不要吃一块?”
  我说:“要”。她就带我进她房间,那盒软糖就放在化妆台上。她给了我一块,又问我要不要再吃一块,然后指着床铺要我坐下。我起码吃了十几块软糖,当时外面闪电一亮一亮,雷声真晌,窗帘被吹得飞起来,接着法兰班小姐有点像是推了我一把,使得我躺在床上。她开始用一种亲密的动作抚摸我。“你只管闭着眼睛,”她说,“什么事都别担心。”接着发生丁一件从没发生过的事。我说不清究竟是什么,因为我一直闭着眼睛,也因为我妈会宰了我,不过我告诉你,朋友:它让我对未来有了崭新的看法。
  问题在于,法兰班小姐虽是个和蔼可亲的淑女,可是她对我做的事我宁愿是同珍妮·可兰做的。然而,我认为那是门儿都没有的事,因为我这种德行,实在难以启齿邀任何人约会。这个说法算是客气了。
  不过,因为有了这个崭新的经验,我鼓起勇气问我妈该如何处理珍妮的事,当然我绝口没提跟法兰琪小姐的事。妈妈说她会替我处理,而后她打电话给珍妮·可兰的妈妈,说明情形。第二天晚上,天呐,珍妮·可兰居然出现在我家大
  门口!她打扮得好漂亮,穿一件白色洋装,头发上插了朵粉红色花朵,我做梦也想不到她是这么美丽。她进了屋于,妈妈带她到客厅,给了她一杯冰滇淋汽水,把我叫下楼,因为我一见到珍妮·可兰走上我们家的楼道,我就跑上楼锁住卧房。当时我宁可让五千个人追我,也不愿走出房间,可是妈妈上楼牵着我的手下楼,而且也给了我一杯冰淇淋汽水。我紧张的情况好些了。
  妈妈说我们可以去看场电影,我们出门时,她还给了珍妮三块钱。珍妮亲切极了,有说有笑,我一个劲儿点头,咧嘴笑得活像白痴。电影院离我们家只有四、五条街,珍妮过去买票,我们进了戏院拢位子坐下。她问我要不要吃爆米花,等她买了爆米花回来,电影刚好开始放映。
  那是一部描述一男一女抢银行的故事,女的叫邦妮,男的叫克莱,还有其他一些有趣的人物。但是片于里也有许多杀人、枪战之类的鬼玩意。我觉得人居然会彼此这样开枪对杀实在好笑,因此,这种场面一出现我就哈哈笑,可是只要我一笑,珍妮就好像缩进座位里头。电影演到一半,她几乎已蹲到地上。我突然看见她缩在地上,还以为她不知怎的从座位摔下去,所以我就伸手抓她的肩膀要把她拉起来。
  我才一拉,就听到什么东西裂开,我往下一看,原来珍妮·可兰的洋装整个被撕开了,所有东西都挂在外面。我伸出另一只手想替她遮住,但是她开始哼哼啊啊,疯狂似的挥舞胳膊;而我呢,我一直设法抓着她免得她再掉到地上或是衣服迸开,我们周围的人回头看这骚动是怎么回事。突然间,有个家伙从走道走来,拿着一把刺目的手电筒照向珍妮和我,结果因为曝光等等,珍妮开始尖叫啜泣,最后她跳起来,逃出戏院。
  接下来我只知道有两个男人过来叫我站起来,我就跟着他们进了一间办公室。隔了几分钟,四名警察抵达,要我跟他们走。他们带我坐上一辆警车,两个坐前面,两个跟我坐后面,就像费拉斯教练那两名打手一样一左一右把我夹在中间,只不过这一次的确“进城”了他们带我进入—个房间,给我捺指纹、拍照,然后关进牢里。那经验真恐怖。我一直担心珍妮的情况,不过,过了一阵子我妈妈出现,她用手帕揩着眼泪,绞着手指,我一看就知道我又惨了。
  过了几天,法院举行某种仪式。我妈给我穿上西装,带找到那儿,我们遇见一个蓄胡须,拎着个大皮包的亲切男人,他跟法官说了—大堆话,然后还有一些人,包括我妈妈在内,也说了一些屁话,最后轮到我。
  蓄胡须的男人抓着我的胳膊扶我站起来,然后,法官问我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我想不出来要怎么说,所以就耸耸肩,于是他问我还有没有别的话要补充,我就说:“我要尿尿,”因为我们坐在那儿已经有将近半天时间,我尿急得快胀破了!法官在那张大桌子后面倾身向前细看我,好像我是火星人还是什么的。接着蓄胡须那人开口了,法官等他说完叫他带我去厕所,他带我去了。我们离开法庭时我回头看见可怜的妈妈抱着头,用手帕揩眼泪。
  总之,我回到法庭时,法官搔着下巴,说这码子事“非常奇特”,不过他认为我该从军什么的,或许可以矫正我的毛病。我妈妈告诉他美国陆军不要我,因为我是个白痴,不过就在这天早上大学寄来一封信,说我如果愿意替大学打球,可以免费入学。
  法官说这事也很奇特,不过只要我滚出城,他就没有异议。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行装,妈妈带我去巴士站送我上车。我望向窗外,妈妈又拿着手帕揩眼泪。这幕情景我已太熟悉。它永远印在我的记忆中。总之,巴士发动,我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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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6: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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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大学,布莱恩教练来到体育馆,我们都穿着短裤和运动衫坐在那儿,他讲了一番话。话的内容跟费拉斯教练说的差不多,只不过连我这种头脑简单的人都看得出这个家伙是玩真的!他的演说简短好听,结论是最后一个上车去训练场的人就不可以坐巴士到训练场,他得坐布莱思教练的鞋子去(挨踢)!是,教练。他的话大家毫不怀疑,立刻像烙饼似的一个叠一个挤上巴士。
  这是八月间的事,而亚拉巴马州的八月天气比别的地方热。也就是说,如果把一个鸡蛋放在头盔上,大概十秒钟就会烤熟。当然没有人尝试过,因为.可能会惹怒布莱思教练。没有人愿意惹怒教练,因为。日子已经快要让人受不了了,
  布莱思教练也有几名打手型的手下,他要他们带我认识环境。他们带我去我要佐的地方。那是个很不错的砖造建筑,就在校园内,有人说它绰号叫“人猿宿舍”。那儿名打手开车送我到那儿,领我上楼到我的房间。可惜,外表好看的东西内里并不一定如此。第一眼看去,这栋大楼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到处是灰尘和赃污,房门多半歪挂在活页上,或是被敲得凹陷,窗子也大部分砸烂了。
  几个家伙躺在床铺上、几乎没穿衣服,因为室内气温大概有华氏一百一十度(摄氏四十三度左右),苍蝇和虫子嗡嗡叫着。大厅里有一大叠报纸;起初,我担心他们会要我们阅读,因为这里是大学,但是过了没多久我就得知报纸是用来铺在地板上,免得走动时要踩着灰尘和脏污。
  打手们带我去我的房间,说希望我的室友会在房间里,那人名叫寇蒂斯什么的,可是找不到他的人影。于是他们叫我解开行李安顿好,又指点我浴室在哪儿。那间浴室比单槽加油站的厕所还糟糕。临走前,一名打手说寇蒂斯跟我应该会处得来,因为我俩的头脑都像茄子。我狠瞪说这句话的打手,因为我听厌了这种屈话,但是他命令我趴下做五十个伏卧撑。那以后,我一切乖乖听话。
  我铺了张床单在卧铺上,遮住灰沙,然后躺下来睡觉。我正梦到跟妈妈一起坐在客厅里,就像往日天热的情形,她给我弄了杯柠檬汁,跟我聊了好久好久——突然闷,房间绘人撞开,把我吓得半死!一个家伙站在门口,他表情狂乱,眼睛突睁,缺了门牙,鼻子像南瓜,头发倒竖,就好像把那玩意儿塞进了插座似的。我猜这就是寇蒂斯。
  他定进房间,模样像是以为有人会突袭他似的,左看看右看看;然后直接踩过刚被他撞倒的房门。寇蒂斯并不很高,但身材像台冰箱。他劈头就问我打哪儿来的。我说木比耳港,他说那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屁地方”,他表示他来自欧普镇,那地方专制花生酱,要是我不喜欢,他会亲手开一罐抹我的屁股!我们认识的头一天大概就聊到这个程度。
  那天下午练球的时候,球场上的气温大概有一万度,布莱思教练的打手们全部在旁边跑着、吼着,逼我们练习。我的舌头吊在嘴巴外头像领带还是什么的,可是我尽力做好练习。终于他们将我们分组,把我安排在后卫这边,我们开始练习跑位传球。
  话说,在我来大学之前,他们寄给我一个包里,里面装着百万种不同的美式足球打法,我问过费拉斯教练该怎么处置这包里,他只是悲哀地摇摇头,说什么也别做——我只要等着进大学,让他们去想办法。
  这会儿我真希望没听费拉斯教练的劝告,因为我第一次跑位就跑错了方向,结果头号打手跑过来对我大呼小叫,等他停止吼叫之后,他问我有没有研究过他们寄给我的战术?我说;“嗯,没有。”他立刻蹦跳不停,像遭受蜜蜂攻击似的手舞足蹈,等他冷静下来之后,他叫我绕着练习场跑五圈,他去跟布莱思教练商量拿我怎么办。
  布莱恩教练坐在一个高塔上,像个伟大的神明似的俯瞰我们。我一面绕圈子跑步一面望着打手爬上高塔,他说完话之后,布莱思教练往前伸长颈子,我感觉他的眼睛钩钩盯着我的笨屁股。突然间,麦克风传来一个声音:“福雷斯特·甘,向教练塔报到!”我看见教练和打手爬下高塔。我一面跑过去,一面祈望自己是往回跑。
  不过,见到布莱思教练面带微笑,朋友,可以想像我是多么意外。他招手要我去看台上,我们坐下之后,他又问我是不是没有研究他寄给我的战术资料。我开口解释费拉斯教练告诉我的话,但是布莱思教练打断我的话,叫我回到球场上接球,于是我跟他说了一句我猜他不想听的话,也就是我在高中从来没有接过球,因为他们认为要我记住我方的球门位置已经很困难,何况要边跑边接下半空中的球。
  听到这句话,布莱思教练的眼睛里出现一种非常古怪的目光,他望向远方,好像在看月亮什么的。接着他交代打手去取一个球来,球取来之后,布莱思教练叫我跑远一点,然后转身。我一转身,他就把球丢给我。我好像在看慢动作似的看着球飞来,但是它从我的指尖弹开,掉在地上。布莱思教练上下点头,好像他早该料到这种结果似的,不过不知怎的,我觉得他并不高兴。
  从小我只要一做错事,我妈妈就会说:“阿甘,你千万要小心,因为他们会把你关起来。”我害怕被关到什么地方,因此总是尽力做好,不过我看他们再怎么关我,也没有比“人猿宿舍”更糟糕的地方了。
  宿舍里的人干的那些鸟事连傻瓜学校都不会容忍——比方说,拆掉马桶,让你上厕所只能尿在地板上的一个坑里,而且他们还把马桶扔出窗外,砸在路边的车顶上。有天晚上,一名打中线的大块头取出一把来福枪,把对街一所兄弟学校的窗户全部射烂。校警起来,可是那家伙不知从哪儿找来一具外装马达,扔出窗子砸在警车顶上。布莱恩命令他多跑了好几圈练习场,以示惩罚。
  寇蒂斯和我处得不怎么样,因此我从来没有这么寂寞过。我想念我妈,想回家。跟寇蒂斯相处的问题在于我不了解他。他说的话总是夹杂了太多脏话,我每次分神弄清楚那些字眼,就疏忽了他的重点。多数时候我推测他的重点是他对某件事不满意。
  寇蒂斯有辆汽车,他常顺道送我去练球,但是有天我跟他碰头时,他正弯腰在一个巨大的排水道盖子上,口里咒骂连连。事情好像是他有个车胎破了,但是换车胎的时候不小心把轮胎盖的螺钉帽掉进排水道里。眼见练球要迟到了,那可不是好事,因此我就对他说:“你何不把另外三个轮胎各取下一个螺钉帽,这样每个轮胎都有三个螺钉帽,应该撑得到练习场啦。”
  寇蒂斯停止咒骂,半天才抬头看我,说:“你应该是个白痴啊,你怎么想出来的?”我就说:“我也许是个白痴,但起码我不笨,”听了这话,寇蒂斯跳起来拿着轮胎工具追我,一面用他想得出来的最难听的字眼骂我,这么一来我们的交情可说是全毁了。
  事后,我决定另外找地方住,于是练完球我跑到“人猿宿舍”的地下室,一晚上就待在那儿。地下室并不比楼上房间脏,而且有一盏电灯泡。第二天我把床铺搬下去,打那开始我就一直睡地下室。
  在这同时,学校开学了;他们不得不想法子安排我。体育系有个家伙好像啥事不干,只管想办法让系上的傻瓜拿到学分。有些课程应该满容易,例如体育,他们就给我选了这门课。但是我得必修英文和一门科学或数学,这方面毫无回旋余地。后来我得知,某些教授肯通融球员过关,他们理解球员把精力都花在打球上,无暇上课。科学系有一名这种教授,但是很不幸,他只教了一门课,称之为“中级光学”,显然是为物理系研究生开的课。可是他们还是将我安插进去,即使我根本不懂什么是物理。
  英文课就没这么幸运了。这个学系显然没有富同情心的教授,所以他们叫我只管去上课,不懂也无所谓,以后他们再想法子解决。
  念“中级光学”这门课时,他们给了一本五磅重,看起来像是中国人写的教科书。但是每天晚上我带着书到地下室坐在床上就着灯泡读了一阵子之后,不知怎么回事,我开始看得懂了。我不懂的是为什么要学习这门课,不过算出那些方程式却易如反掌。我的老师是霍克教授,有一次测验后,她叫我下了课去他的办公室。他说,“阿甘,我要你对我说实话,是不是有入把答案告诉你的?”我摇头,于是他给了我一张纸,纸上写了一道问题,他叫我坐下来作答。我写完答案之后,霍克教授看看我的解答,摇着头说:“老天爷!”
  英文课却是另一码事了。我的老师是本先生,他是个非常严厉的人,很多话。第一天下了课,他叫我们当天晚上写一篇简短的自传交给他。那大概是我乎生遇到最困难的一件事,可是我熬了大半夜没睡,想想写写,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反正他们叫我把这门课放弃也无所谓。
  过了几天,本先生把我们的作业和他的评语一一发还给学生,每个人的自传都被他取笑一番。接着他发还我的作业,我心想这下子惨了。但是他拿起我的作业,念给大家听,他边念边哈哈笑,大家也笑成一团。我写的是念傻瓜学校的事,还有替费拉斯教练打球,参加“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球员盛会”,以及征兵委员会和带珍妮·可兰去看电影的经过。本先生念完了之后,他说:“呐,这才是创作!这才是我要的东西!”所有人都扭头看我,他又说:“甘先生,你应该考虑进创作系——你是怎么写出这篇文章的?”我就说;“因为我想尿尿。”
  本先生好像吓了一跳,接着他进声大笑,其他人也一样。他说:“甘先生,你是个非常有趣的家伙。”
  我又一次感到意外。
  第一场球赛是在数周后的一个星期六。练球的情况多半很糟糕,最后布莱思教练想出了安排我的法子,这法子跟费拉斯教练在高中时想的法子差不多。他们索性把球交给我,让我跑。那天我跑得很好,四次达阵,我们以三十五比三痛宰乔治亚大学,大家轮流拍我的背,拍得我背痛。我清洗之后打电话给我妈妈,她已听了收音机转播,高兴得快疯了!那天晚上大家都去参加派对什么的,却没有人邀请我,所以我就回到地下。我在地下室待了一阵子,听到楼上传来音乐声,那声音真美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我就上楼看看是什么音乐。
  有个家伙,巴布,坐在他房间里吹口琴。他在练球时弄伤了脚,无法出赛,所以也没地方可去。他让我坐在一张床上听他吹,我们没有交谈也没做什么,就这么一人坐一张床,他吹他的口琴。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我问他可不可以让我试试,他说,“好啊。”我挥然不知这件事将整个改变我的人生。
  我吹了—陈子,渐渐吹得相当不错,巴布兴奋得发狂,说他从没听过这么好听的玩意。时间晚了,巴布叫我把口琴带下楼,我回到地下室又吹了好久,直到困了才上床。
  第二天,星期天,我把口琴还给巴布,但是他说送给我;他还有另一支.我好开心,跑出去散散步,然后坐在一棵树下吹了一整天,直到没曲子可吹为止。
  当时已是傍晚.太阳快下山了,我才往“人猿宿舍”走去。我正要经过“天井”时,突然听到一个女孩子喊;“阿甘!”我转身一看,在我身后的居然是珍妮·可兰。她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走过来拉着我的手、说她昨天看到我赛球,我打得真棒等等。原来她并没有为那天在电影院的事生气.还说那不是我的错,只是那种情况尴尬。她邀我跟她一起去喝杯可口可乐。
  事情真是好得让人无法相信。我跟珍妮·可兰坐在一起,她说她选了音乐和戏剧课,计划当个演员或是歌星。她还参加了一个玩民谣的小乐团,明天晚上要在“学生会”大楼演出,要我去观赏。我跟你说,朋友,我可是迫不及待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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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6: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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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莱恩教练和他们那些人想出了一个秘招,任何人都不得透露,连跟我们自己人也不能提。他们一直在教我接球。每天练完了球,总有两名打手和一名四分卫继续训练我,我一再跑出去接球,跑出去接球,直到我累得筋疲力竭,舌头垂到肚脐眼。但是我已进步到接得到球,布莱恩教练说这将是我们的“秘密武器”。——就好比“原子弹”还是什么的,因为其他球队过一阵子会发现队友都不把球传给我,他们就不会戒备。
  “然后,”布莱恩教练说,“我们就让你这大狗屎尽情跑——二米二高,两百四十磅重的大家伙一一九秒半之内跑完百码。一定让他们叹为观止!”
  到这会儿巴布和我已经成了好朋友,他帮助我用口琴学会了—些新曲子。有时候他到地下室来,我们坐在那儿一起吹,但是巴布说他一辈子也不会吹得比我好。我告诉你,朋友,要不是这支口琴,我大概已经卷铺盖回家了,可是吹口琴让我好舒坦,我形容不出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整个身体就是口琴,我吹奏时音乐会让我起鸡皮。吹琴的窍门在舌头、嘴唇和手指,及移动颈子的动作。我猜想追那些传球使我的舌头伸得比较长,而这绝对是个特点,可以这么说。
  接下来的星期五,我把自己打扮起来,巴布还借给我发油和刮胡子水。然后,我去了“学生会”大楼,演唱会场人山人海,珍妮果然和三、四个人站在台上。珍妮穿着一件长礼服,弹吉他,另外一个拿着五弦琴,还有个家伙用手指拨弄着低音大提琴。
  他们演奏得非常好,珍妮看见我站在人群后面,于是微笑用眼睛示意我坐到前面。坐在地板上,望着珍妮,那感觉真好。我多少有点想待会儿买些软糖.看她想不想也吃一点。
  他们表演了一个小时左右.观众似乎都很快乐,听得很舒坦。他们演唱了琼贝兹的曲子,还有鲍勃狄伦和“彼得、保罗、玛丽”合唱团的曲子。我往后靠着,闭眼听着,突然问。我也弄不清怎么回事,总之,我掏出口琴,跟着他们一起吹。
  那件事真是怪透了。珍妮当时正在唱“随风而逝”,我一开始吹,她立刻停顿了半秒,五弦琴手也停了下来,他们表情非常惊讶,之后,珍妮咧嘴笑了。她继续往下唱,五弦琴手则停下来让我独奏一阵子,等我吹完了,所有观众鼓掌叫好。
  那支曲于表演结束,乐团休息时间,珍妮走下台,说:“阿甘.怎么回事?你打哪儿学会吹那玩意的?”总之,那以后,珍妮促成我加入他们的乐团。乐团每周五演出,如果不是去外地表演,我一个晚上可以赚到二十五块。我好像置身天堂,直到我发现珍妮早就跟五弦琴手睡觉。
  可惜,英文课的情况并不是这么顺利。本先生将我的自传念给大家听之后,过了一个星期,他把我叫去办公室。他说:“甘先生,我想你该停止耍宝,开始认真了,”他把我的作业还给我,那份作业是一篇对英国诗人渥尔渥兹的心得报告。
  “浪漫主义时期,”他说,“并不是写一大堆‘古典屁话’。诗人波普和德莱登也不是两个‘痞子’。”
  他叫我重写一遍,我这才发觉本先生并不明白我是个白痴,但是他会发觉的。
  在这同时,一定是有人跟某人说了某些话,因为有一天我在体育系的指导顾问把我叫进办公室,告诉我可以不必上课,次日早上去大学医学中心向一位米尔斯大夫报到。我一大早就去了,米尔斯大夫面前放着一大叠文件,正在翻阅。他叫我坐下,开始问我一堆问题。问完了话,他叫我脱下衣服——只保留内裤,这一点倒是让我舒了口气,因为上一次陆军医官叫我脱衣服之后,发生过那件不幸的事——接着他仔细研究我,盯着我的眼睛等等,还用一个小小的橡胶槌子敲我的膝盖骨。
  之后,米尔斯大夫叫我下午再去一趟,并且问我愿不愿意带口琴去,因为,他早已耳闻我的琴艺,不知我愿不愿意在他的医学课堂上吹一曲?我说愿意——尽管这件事连我这么笨的人也觉得怪异。
  医学课堂上大约有上百名学生,个个穿着绿色围裙,写着笔记。米尔斯大夫叫我坐在讲台上的一张椅子上,面前放了一只水罐和一杯水。
  他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的废话,不过听了半天我觉得他是在谈我。
  “天才白痴,”他大声说,所有人统统往我身上盯着看。
  “这一个人,不会打领带,也几乎不会系鞋带,智能大概只有六到十岁,生理上——以这个案例而言——有一副阿多尼斯的美男子身体。”米尔斯大夫冲我露出一种我不喜欢的微笑,可是我已进退维谷,可以这么说。
  “可是心智,”他说,“天才白痴的心智却贮存着罕见的才能,因而,阿甘可以解答你们任何一个都解不出的高等数学方程式,他还可以像李斯特或是贝多芬一样信手学会复杂的乐曲。这就是天才白痴,”他又说一遍,同时用手比着我。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但是他说过要我吹一首曲子,于是我掏出口琴,吹起“神奇之龙,吐火”。所有人坐在那儿望着我,好像我是只臭虫还是什么,等我吹完曲予,他们述是坐在那儿望着我——也没拍手什么的。我心愿他们一定不喜欢听,于是站起身说:“谢谢。”我掉头就走。去他妈的。
  那个学期当中另外只有两件事算是稍微重要。其一是我们赢得“全国大专杯美式足球锦标赛”,继续参加“橘子杯”球赛;其二是我发现珍妮·可兰跟五弦琴手睡觉。
  那天晚上我们预定要在大学的一个联谊会上演出。我们苦练了一下午,我渴得可以跟狗似的喝马桶里的水。不过距“人猿宿舍”大约五、六条街外有家小商店.于是,练习完中我就走到那儿打算买点菜姆和糖,给自己弄了一杯妈妈以前弄给我喝的柠檬汁。柜台后面是个斗鸡眼的女人,她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是抢匪什么的。我找莱姆找了半天,她说:“我可以效劳吗?”我就说,“我要买莱姆果。”她说:“店里没有菜姆果。”于是,我问她有没有柠檬,因为我想喝柠檬汁也行,但是店里也没有柠檬或橙子。那家店不卖这些东西。我在店里起码找了一个小时以上,那女人紧张起来,终于她说:“你买不买东西?”于是,我从架子上拿了一罐桃子和一些糖,心想既然买不到别的,或许自己弄杯桃子汁也行——有就好。我快渴死了。回到宿舍地下室,我用刀子打开罐头,然后用一只袜子包佐桃子榨碎,将计滴入瓶子。我再倒了些水和糖搅拌一下,可是,我告诉你一一那味道一点也不像柠檬计——老实说,那味道酷似热烫烫的臭袜子。
  总之,我应该七点到达联谊会,找到了那儿,有几个家伙已经在装设乐器,可是珍妮和五弦琴手却不见人影。我四下询问了一番,之后,我出去到停车场透透气。我看见珍妮的汽车,心想她大概刚到。
  所有车窗都冒着雾气,因此看不见车内情形。呃,我莫名其妙突然认为她可能在车内,出不来,也许是喝了那种让人筋疲力竭的药物还是什么,于是我打开车门往里看。我开车门的同时,灯亮了。
  她躺在后座,洋装上身被拉了下来,下摆被拉上去。五弦琴手也在车上,在她身上。珍妮看见我,立刻尖叫又挥动胳膊,就像那次在电影院的情形,我猛然想到她可能遭猥亵,因此我抓住五弦琴手的衬衫——他身上只剩下那件衣服——把他从她身上抓下来。
  呃,就算是白痴也明白我又做错事了。老天,想想我干了什么好事。他咒骂我,她也咒骂我,一面上上下下的拉扯衣服,最后,珍妮说:“哦,阿甘——你怎么能这样!”说完拂袖而去。五弦琴手拿起他的五弦琴,也走了。
  总之.那件事之后,显然他们不会欢迎我继续参加小乐队的演出,于是.我回到地下室。我还是没法子完全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那天晚上巴布看见我房间灯亮着,因此就下来坐坐,我告诉他这件事之后,他说:“老天爷,阿甘,他们在做爱!”呃,我想其实我自己可能已经想到了,可是老实说,我不愿知道是这样的。不过,有的时候男人必须面对事实。
  忙着打球或许是件好事。因为,发觉珍妮跟那个五弦琴手做那件事,而且,她大概对我从没有这种念头过,委实教人心里不好受。到这时我们球队全季没有吃过败仗.即将跟内布拉斯加那些种玉米的家伙在“橘子杯”上争取全国冠军。根北方球队比赛向来是大事,因为他们那边一定会有有色人种球员,而这会使我们队上:某些家伙大为谅恐——例如我的前任室友寇蒂斯——不过我个人从不担心,因为我从小遇见的有色人种多半比白人对我友善些。
  总之,我们去迈阿密参加“橘子杯”比赛。球赛即将开始。我们都有点紧张亢奋.布莱恩教练走进衣帽间,没讲什么,只说了一句要想赢球就得卖命之类的话,接着我们走进球场,他们开球先攻。球直朝我飞来,我凌空抓住它,直奔入一堆个个皆有五百磅重的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黑人和大块头白人群中。
  整个下午情况都是这样。中场休息时,他们以二十八比七领先我们,我们个个垂头丧气。布莱思教练走进更衣室,摇着头好像早就料到我们会让他失望似的。接着他开始在黑板上画阵式,一面跟四分卫“蛇人”和另外几个家伙说了半天,而后他叫我的名字,要我跟他去走廊。
  “阿甘,”他说,“前头那种狗屎情况必须停止。”他的脸凑在我面前,我感觉到他的呼吸热滚滚吐在我脸上。“阿甘,”他说,“我们秘密训练他们传球给你已经一年了,你一直表现出色。现在我们要在下半场用这套战术对付他们那些种玉米的家伙,他们会被骗得傻眼。不过一切全看你了,小伙子——所以,待会儿上了球场.你得像有只野兽在追你似的给我拼命跑!”
  我点头。这时已该回到球场上了,所有人都在欢呼呐喊,可是我有点觉得肩上扛着不公平的担心。不过,管它的——有时候这是难免的事。
  我们第一次拿球攻击时,四分卫“蛇人”在围成人墙的队伍中说:“好,咱们现在要打阿甘战法了。”他又对我说:“你只管跑二十码,然后回头看,球会送到你手里。”果然!眨眼之间比数成了二十八比十四。
  那以后我们打得有板有眼,只不过那些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黑人、和笨白人并不是光坐在一边旁观。他们也有一些绝招——主要是人海战术,全体冲向我们,好像我们是硬纸板做的假人似的。
  不过他们仍旧有点意外我居然会接球,于是,等我接过四、五次球之后,比数成了二十八比二十一时,他们开始派两个家伙盯着我。不过这样一来就没有人盯着侧锋桂恩,他抱住“蛇人”的传球,把球带到十五码线。定位射门员“黄鼠狼”得分,比数成了二十八比二十四。
  边线外的布莱思教练过来跟我说:“阿甘;你也许脑子不灵光,但是你得为我们打赢这场球。只要你能把球再一次带过得分线,我会亲自让你当上美国总统,或是随你要什么都行。”他拍拍我的头,好像我是条狗似的,我就这么回到球场上。
  第一次攻击“蛇人”就被固在中线后面,而时间飞逝。第二次攻击,他企图骗过他们,佯装要长传却把球递给我,但是大约有两吨重的内布拉斯加玉米牛肉,有黑有白,全部扑到我身上。我四脚朝天躺在地上,心想当年一整网香蕉砸在我爸爸身上的情形想必就是这个滋味。
  重新列队后,“蛇人”说:“阿甘,我会假装传球给桂恩,但是球会扔给你,所以我要你跑到翼卫的位置,然后右转,球会传到那儿。“蛇人”的眼神像老虎似的狂野。我点头照做。
  果然,“蛇人”把球扔入我的手中,我目标球门朝中场直奔。但是突然间一名巨汉飞到我怀中,耽搁了我的速度,接着全世界所有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黑人和笨白人陆续抓住我,踩我、压我,我倒在地上。妈的!只剩几码我们就赢球了。我爬起来之后,看见“蛇人”已经叫所有入列队准备最后一次攻球,因为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了。我一回到位置,他立刻下令急攻,我奔出去,但是他突然把球扔过我的头上有二十尺远,故意让它出界——我猜是为了暂停计时,因为时间只剩下二、三秒了。
  不过,不幸“蛇人”自己迷糊了,我猜想他以为这是我们第三次攻击,还有一次机会,但其实这是第四次了,因此我们输了球,当然也输了比赛。这好像是我才会干的那种事。
  总之,输球我特别难过,因为我猜想珍妮可能会看球赛.要是我得分赢了比赛,她会愿意原谅我对她做的那件事。但是天不从人愿。布莱恩教练非常不痛快,但是他忍着不悦,说:“呃,小伙子们,明年还有机会。”
  除了我。打球这件事也将天不从人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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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6: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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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橘子杯”比赛之后,体育系发下我上学期的成绩,没事久,布莱思教练叫我去他的办公室。我走进去,他看起来郁郁寡欢。
  “阿甘,”他说,“我可以理解你的英文会放弃,可是我一辈子也不会明白你怎么可能在什么‘中级光学’这种学科上拿到A,却在体育学科拿个F——你还刚被提名为‘东南部员有价值大专后卫’呐!”
  这个问题说来话长,我不想让布莱思教练听得厌倦,可是,我何必知道球场上两根球门柱之间的距离有多长?唔,布莱思教练神情忧戚地望着我。“阿甘,”他说,“我实在很遗憾必须告诉你这件事,你被学校开除了,我爱莫能助。”
  我就这么呆站在那儿,拧着手.半晌才猛然明白他的话——我不能再打球了。我必须离开大学。也许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其他球员了。也许再也见不到珍妮了。我得搬出我的地下室,下学期也不能修“高级光学”了,霍克教授说过我可以修完。我并未察觉,可是眼泪开始涌入眼眶。我一句话也没吭,我那么站着,垂着头。
  教练站起身,走过来搂着我。
  他说:“阿甘,没关系,孩子。当初你来到这儿,我就料到会发生这种情况。但是我告诉他们,把那孩子交给我一季——我只有这一点要求。唔,阿甘,咱们这一季表现得真棒。这是铁定的。还有,‘蛇人’在第四次攻击时把球扔出界并不是你的错……”
  我这才抬头,看见教练眼中也闪着泪光,他紧盯着我。
  “阿甘,”他说,“这所学校从没有像你这样的球员,将来也不会有了。你打得非常好。”
  说完教练走过去站在窗口,望向窗外,说:“祝你好运,孩子——现在摆着你那笨屁股给我滚出去。”
  就这样,我不得不离开大学。
  我回到地下室收拾行李。巴布下楼来,他带了两罐啤酒,一罐给我。我从没喝过啤酒,可是,我可以理解为什么男人会有此嗜好。
  巴布陪我走出“人猿宿舍”。结果,居然球队全体球员都站在外面。
  他们非常沉默,“蛇人”走上前跟我握手,说:“阿甘,我非常抱歉那一记传球传坏了,唉?”我说,“没关系,蛇人,没事。”接着他们一个一个轮流过来跟我握手,连寇蒂斯也不例外,他从颈子往下全身穿着护架,因为他在“人猿宿舍”里撞倒太多扇门的缘故。
  巴布说他帮我把行李拎到车站,可是,我说宁愿一个人走。“保持联络,”他说。总之,去车站途中,我经过学生会馆,但是那天不是星期五,珍妮的乐团没有演出,我就跟自个儿说,去它的,然后搭上巴士回家。
  深夜,巴士抵达木比耳。我并未告诉我妈妈发生了什么事,因为,我知道她会难过,于是,我走路回家,但是,她房间灯亮着,我走进去,她果然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跟我记忆中一模一样。原来,她告诉我,美国陆军已经得知我被学校开除了,就在当天妈妈收到通知要我夫美国陆军征兵处报到。我要是有先见之明,就绝不会让自己被开除。
  过了几天.我妈妈带我去征兵处。她已给我弄了个午餐盒,以备万一我在路上会肚子饿。征兵处外面站着大约一百个人,还有四、五辆巴士等着。一名大个子老兵对每个人大呼小叫,妈妈走过去说:“我真不明白你们怎能征召他——因为他是个白痴。”但是老兵一径望着她,说:“呃!女士,你以为其他这些人是什么?爱因斯坦?”他继续大呼小叫。没多久他也对我吼叫起来。我坐上巴士,跟着大家一起离去。
  打从我跨出傻瓜学校就老是挨别人吼叫——费拉斯教练、布莱思教练,还有那些打手训练员,如今是军队里的人。不过,容我说—句:那些军队里的人比其他人吼得久、更大声,而且话更刺耳。他们从不快乐。还有,他们并不像教练们会埋怨你笨、傻——他们对你的私处或是肠子蠕动情况比较感兴趣,因为他们每次吼叫的开场自必定是“龟头”或是“屁眼”什么的。有时候我不禁怀疑寇蒂斯打美式足球之前是不是当过兵。
  总之,坐了大约一百个小时巴士,我们抵达乔治亚州班宁堡,我心里只想到二十五比三,我们痛宰乔治亚狗队的比数。军营里的环境实际上只比“人猿宿舍”稍微好一点,但伙食却不然——糟透了,不过供量充裕。
  除此之外,接下来的几个月生活就是一切听命行事,还有挨吼。他们教我们射击,扔手榴弹,和匍匐前进。除了这些训练之外,我们不是去跑腿,就是清洗马桶之类的东西。我对班宁堡的记忆最鲜明的一点,就是那儿的人似乎没有一个比我聪明,这倒确实让人松口气。
  我抵达之后不久,被派去当炊事兵,原因是练习打靶时我不小心把水塔射穿个洞。我到了厨房,发现厨子生病了还是什么的.有人就指着我说,“阿甘,你今天当厨子。”
  “我要煮什么菜?”我问。“我从没煮过菜啊。”
  “管它的,”有人说。“这儿又不是无忧宫。”
  “你何不炖一锅菜?”另一个人说,“比较容易做。”
  “炖什么呢?”我问。
  “看看冰箱和餐贮室,”那家伙说。“随便看见什么都把它扔进锅子里,煮熟就行了。”
  “要是味道不好吃怎么办?”我问。
  “谁在乎。你夜这儿吃过好吃的东西吗?”这一点,他说对了。
  呃,我动手把冰箱和餐贮室里的东西统统取出来。有一罐罐番茄、豆子、桃子,还有熏肉、米,和一袋袋面粉、马铃薯,还有一大堆我不认识的东西。我把食物统统摆在一道,对其中一个家伙说:“我要用什么工具炖?”
  “橱子里有一些锅,”他说。可是我打开橱于一看,里面只有小锅,绝对不够炖东西供全连两百个男人填肚子。
  “你何不问问排长?”有人说。
  “他去作田地训练了。”有人回答。
  “这事难办了,”一个家伙说,“不过,等那些家伙回来,一定会饿疯了,看来你还是快想出个法子。”
  “这个如何?”我问。有个大约六尺高、五尺宽的巨大东西放在角落里。
  “那玩意?那可是他妈的汽锅啊。你不能拿它煮东西。”
  “为什么?”我说。
  “晤,我也不知道。反正,我若是你就不会拿它来煮东西。”
  “它是烫的,里面有水。”我说。
  “随你怎么弄,”有人说,“我们还有别的鸟事要做。”
  于是,我就用了汽锅。我打开所有罐头,把所有马铃薯削了皮,然后把找得到的肉类统统扔进去,再加上洋葱和红萝九又倒了十几二十瓶番茄酱和芥未等等。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左右,可以闻到炖菜的味道了。
  “晚饭准备得如何啦?”过了一阵子有人问。
  “我来尝尝看,”我说。
  我打开锅盖,里头的东西整个冒着泡,滚沸着,不时还会看见一个洋葱或是马铃薯冒到表面漂浮打转。
  “让我尝尝看。”一个家伙说。他拿了一个锡铁杯,勺出一些炖菜。
  “唉,这玩意还没煮好呐,”他说。“你最好加热。那些家伙随时会回来。”
  于是,我把汽锅加温,果然,全连士兵陆续从野地回来。你可以听到他们在营房内洗澡、更衣、准备吃晚饭。没多久,他们陆续进入餐厅。
  但是炖菜还没煮好。我又尝了一次,有些配料还是生的。餐厅里的人开始嗡嗡埋怨。不久变成齐声念经,我又把汽锅再加热。
  过了半小时左右,他们开始用刀叉敲桌于,就像监狱暴动似的,我知道得赶紧想法子,于是我把汽锅加热到极限。
  我坐在那儿望着汽锅,正紧张得手足失措,突然间士官长撞开厨房门。
  “到底是怎么回事?”他问。“这些弟兄们的晚饭呢?”
  “快好了,士官长。”我说。大约就在同时,汽锅开始震动摇晃。蒸气从侧面冒出,一只锅脚震得挣脱了地板。
  “这是搞什么?”士官长问,“你在汽锅里煮东西?”
  “是晚饭。”我说。士官长脸上出现一种十分惊异的表情.但眨眼间,他又露出十分谅恐之色,就好像出车祸前一刻的神情,接着汽锅爆炸了。
  我不记得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我只记得它炸掀了餐厅屋顶,炸开了所有门窗。
  洗碗的家伙被震得穿墙而出,叠盘子的家伙飞到半空中,有点像“火箭人”。
  士官长和我,不知怎么回事,我俩奇迹似的幸免,就好像人家说太靠近手榴弹反而不会受伤。不过,我俩的衣服都给炸光了,除了当时我戴的那顶厨师帽。而且,我们全身都是迸散的大锅菜,看起来就象是两个——呃,我也说不上来——总之,怪异极了。
  不可思议的是,坐在餐厅里的那些家伙也统统安然无恙,只是全身覆盖大锅菜,坐在那儿像遭受了轰炸惊吓似的——不过,这爆炸倒让他们闭上了乌鸦嘴,没再嚷嚷晚饭几时才准备好。
  突然间,连长冲进营房。
  “那是什么声音!”他吼道。“出了什么事?”他看看我们俩,然后大喝:“克兰兹士官长,是你吗?”
  “阿甘——汽锅——炳菜!”士官长说。接着他似乎镇定下来,从墙上抓了一把切肉刀。
  “阿甘——汽锅——炖菜!”他尖叫一声,拿着切肉刀追杀我。我夺门而出,他就绕着教练场追我,甚至穿越军官俱乐部和停车场。不过,我跑得比他快,因为这是我的专长,但是;朋友,我告诉你:我心里毫不怀疑,这下子我吃不了兜着走了。
  秋天的一个晚上,营房的电话响了,是巴布打来的。他说他们已停止给他运动员奖学金,因为他的脚伤比他们想像的严重,所以他也要离开学校了。但是,他问我能不能抽身去伯明翰看校队跟密西西比州那些驴蛋赛球。但是那个星期六我被关禁闭;打从汽锅爆炸事件以来,将近一年了,我每个周末都被关禁闭。总之,我不能离营,因此我边听收音机转播,边刷厕所。
  第三节结束时,比数非常接近,“蛇人”这天非常出风头,我们以二十八比三十七险胜,但是密西西比那些驴蛋在终场前一分钟达阵。眨眼之间,我们只剩一次攻击机会,也没有暂停时问了。我默祷“蛇人”不要重蹈“橘子杯”的覆辙,也就是在第四次攻球时抛球出界,输掉球赛。但结果,他居然又外甥打灯笼。
  我的心沉人谷底.但是突然之间欢呼声倍响,让人根本听不清转播员说些什么,等叫嚷声安静下来之后,才听出是怎么回事。原来,“蛇人”佯装传了个出界球想暂停计时,但其实他把球传给了寇蒂斯,达阵得分。这一招可以让人明白布莱恩教练是多么老奸巨猾。他算准了那些密西西比的驴蛋会笨得以为我们会笨得重蹈覆辙。
  比赛赢了我好开心,但是我也不由得想到不知珍妮是不是在看球赛,她有没有想到我。
  有没有想到我都无所谓了,因为,一个月后我们上船出发。我们像机器人似的接受了将近一年的训练,如今要去万里长征。这可不是夸大之辞。我们要去越南,但是听他们说那边的情况还不及我们在营区受的罪一半苦。不过,结果证明,这句话倒是夸大之辞。
  我们是二月抵达越南,搭牛车从滨南海的归仁北上到中部高地的波来古。路途尚称顺利,而且风景怡人又有趣,一片片香蕉树和棕桐树丛,还有矮小的南亚人在稻田里耕作。亲美的越南人真的很友善,都跟我们挥手招呼。
  我们几乎隔着半天车程就可以远远看见波来古,因为那地方的上空停滞着一大片红土云尘。一间间陋屋错落镇郊,比我在亚拉巴马州见过最差的屋子还破陋,居民缩在单面斜顶小屋下,他们没有牙齿,儿童没有衣服穿,基本上而言,他们可比乞丐。到达旅部和基地后,环境也不太差,除了有那片红尘。我们看不出有什么战况,而且营区整洁,放目望去净是一排排营帐,周围的沙土耙得整整齐齐,实在不像有战事在进行。我们简直像回到了班宁堡。
  总之,他们说战况宁静的原因是越南人正开始过新年——叫做“泰德”还是什么的——因此双方停火。我们全体大大舒了口气,因为我们已经够害怕的。不过,安宁静谧并未持续多久。
  我们安顿下来之后,他们吩咐我们去旅部淋浴房清洗一下。旅部淋浴房其实只是在地上挖了个浅坑,旁边停着三、四辆大型水箱卡车,我们奉命把制服摺好放在坑边上,然后进入坑内,他们会浇水给我们洗澡。
  尽管如此,这待遇也不算差,因为我们已将近一星期没洗澡,身上已经臭气薰人。天刚要黑,我们正在坑里享受水管的冲洗等等,突然间空中响起一种奇怪的声响,给我们浇水的家伙大喝一声:“来了。”说着,坑边上的人一溜烟全跑光了。我们光着屁股站在坑里你看我,我看你,接着不远处传来巨大的爆炸声,紧跟着又是一声,所有人立刻又叫又骂,急着找衣服。炸弹在我们四周接踵爆炸,有人喊:“趴下!”这话实在有点荒谬可笑,因为这会儿我们早已趴在坑底,活像软虫,不像人。
  一枚炸弹爆炸后碎片飞入澡坑,另一边的几个家伙受了伤,又叫又喊,流着血紧抓着伤处。显然澡坑不是安全的藏身处。克兰兹士官长突然出现在坑边上,他喝令我们快滚出澡坑跟他走。趁爆炸的短暂间歇,我们拼命逃出澡坑。我翻到坑边上,往地上一看,老天爷!地上躺着四、五个刚才替我们浇水的家伙。他们已经不成人形——整个烂成一团,就好像被塞进捆棉花机似的。我从没见过死人,那是我平生最恐怖的一次经验,空前绝后!
  克兰兹士官长示意我们跟着他匍匐前进,我们听命,要是从高空往下看,我们一定是一大奇观!一百五十个左右大男人全部光着屁股排成长长一行趴在地上蠕动。
  那附近有一排散兵坑,克兰兹士官长让我们三、四个人挤一个坑。但是一钻进坑内,我就发觉宁可待在澡坑内。这些散兵境内积着深及腰部发臭的雨水.各种青蛀、蛇和虫子在坑内蹦跳蠕动。
  轰炸持续一整夜,我们不得不待在散兵坑内,没有吃晚饭。快天亮时,轰炸渐缓,我们奉命滚出散兵坑,取了衣服和武器准备攻击。
  由于我们仍是新兵,其实也没什么可做的——他们甚至不知道把我们部署在什么位置好,于是派我们去守卫营区南边.也就是军官厕所附近。但是那地方几乎比散兵坑更糟,因为一校炸弹击中厕所,把将近五百磅的军官粪便炸得遍地都是。
  我们在那儿待了一整天,没有早饭,没有午饭,傍晚时分越军又开始炮轰,我们不得不趴在那片粪便上。瞄,那可真教人作呕。
  终于,有人想起我们可能饿了,派人送来一堆干粮。我拿到冰冷的火腿和蛋,罐头上的日期是一九五一年。各种谣言纷飞。有人说越军控制了波来古镇。还有人说越军掌握了—枚原子弹,用烧夷弹攻击我们是故意让我们掉以轻心。更有人说根本不是越军攻击我们,而是澳洲人,还是荷兰人或挪威人。我心想是谁攻击并不重要。去他的谣言。
  总之,过了头一天,我们开始在营区南边给自己弄个适合居住之所。我们挖了散兵坑,用军官厕所的硬纸板和锡铁皮给自己搭起小屋子。不过对方始终未攻击这边,我们也没看见一个越军可开枪反击。我猜想他们大概够聪明,所以不会攻击厕所。不过连续三.四个晚上越军炮轰我们,终于有天早上炮击停止后,营值星官鲍斯少校爬到我们的连长那儿,说我们必须北上支援困在丛林中的另一旅部队。
  过了一阵子,侯波排长要我们“备鞍”,大家立刻尽量将干粮和手榴弹塞进口袋——这一点其实造成一钟两难的困境,因为手馏弹不能吃,但却可能需要它。总之,他们把我们送上直升机.我们又出发了。
  直升机尚未降落,就可以看出第三旅陷入了什么样的鸟状况。各种硝烟从丛林中上升,地面被炸掉一大块一大块。我们尚未着陆,对方就已开始射击。他们将我们的一架直升机在空中炸毁,那一幕真是可怕,那些人全身着火,而我们束手无策。
  我携带机关枪弹药,因为他们觉得我块头大,扛得了许多东西,我们出发之前,另外两个家伙间我是否介意替他们带些手榴弹,好让他们多带些干粮.我答应了。这对我无妨。同时,克兰兹士官长还命我携带一个重达五十磅的十加仑水桶。接着,临出发前,携带机关枪三角架的丹尼尔紧张得走不动路,因此我又得扛起三角架。总共加起来,我等于扛了一个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大黑人。不过这可不是美式足球赛。
  日暮时分我们奉命登上一座山脊解救“查理连”,该连不是被越军困住了,就是困住了越军一一这要看你的消息是得自《星条旗》.还是纯凭目之所见的惨况。
  无论怎么说,我们登上山脊之后,炮弹齐飞,还有十来人重伤在那儿呻吟呼号,四面八分传来各种嘈杂声,没有人听得清楚什么是什么,我蹲得低低的.想把身上扛的炸药、水桶、三角架外加自己的东西送到“查理连”的位置、正奋力越过—道壕沟之际,沟内有个家伙开口对另一个家伙说:“瞧那个大块头——他简直就像科学怪人,”我正要回嘴,因为就算没有人取笑你,当时情况已经够险恶了——但这时,妈的!壕沟里的月一个家伙突然跳起来,喊:“阿甘——福雷斯特.甘!”
  老天,是巴布。
  长话短说,原来巴布的脚伤虽然严重到不能打美式足球,却未能阻碍他奉命代表美国陆军绕过半个地球。总之,我拖着疲累的屁股和—切荷重爬到我应该到达的位置,过厂—会儿巴布也上来了.于是,趁着轰炸间歇时间(每次我方飞机出现,轰炸就停止)。巴布和我叙旧起来。
  他告诉我.他听说珍妮辍学跟一群反战人士出去游行示威了。他还说寇蒂斯有天因为被开了一张停车罚单痛打校警,他正把那个校警踢得在校园里打滚之际,警方现身,用一只巨网套住蒂斯,把他拖走。巴布说,布莱恩教练罚寇蒂斯练球之后多跑五十圈操场。
  呵,寇蒂斯还是老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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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6: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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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过得漫长而不舒服。我们无法搭飞机脱困,越军就尽情炮轰了我们大半夜。在两座山脊之间有个凹下的鞍部,我们在这边山顶上,他们在那边,而鞍部正是激战的场所——只是我弄不懂怎会有人要争夺那一片泥巴地。不过克兰兹士官长已一再告诉我们,送我们到这儿不是要我们来了解战争,而是要我们听命行事。
  没多久.克兰兹士官长爬上来下令。他说我们必须将机关枪移动五十公尺左右,绕到鞍部中央突出的那棵大树左边,找个安全地点架上机关枪,免得全连士兵都被炸死。就我所闻所见,任何地方都不安全,包括我们目前的所在地,但是下到鞍部却是荒谬至极的事。不过,我尽力做对。
  我和机关枪手“排骨”,以及另一个携带弹药的杜耶,还有另外两个家伙一起,爬出我们的藏身处,开始朝小坡下方移动。走到半腰,越军发现了我们,立刻用他们的机关枪扫射。不过,在没有惨遭不测之前,我们己三步当两步跟跑滑下斜坡,掉入丛林。我已记不得一公尺究竟有多长,但是应该跟一码差不多,因此我们到了大树附近,我就对杜耶说:“我们还是往左边移动吧!他狠瞪着我,闷声说:“闭嘴,阿甘,越军就在这儿。”果然,六、七个越军蹲在大树底下,正在吃午餐。杜耶取出一枚手榴弹,拉开保险,朝大树抛出一个慢吞吞的高飞球。结果手榴弹在落地之前就已爆炸,越军那边传来一阵聒噪——接着“排骨”用机关枪开火,我和另外两个家伙又扔了几枚手榴弹,以确保没有漏网之鱼。一切在短短一分钟之内就结束了,等爆炸声止息,我们已经上路。
  我们找到一个地点架设机关枪,在那儿一直待到天黑——待了一整夜,但是毫无动静。我们可以听见其他地点发生各种状况,但是我们这儿却静悄悄无人打搅。日出了,我们又饿又倦,可是苦撑着。过后,克兰兹土官长派来“名传令兵,说只等我们的飞机把鞍部的越军扫清,“查理连”就会立刻移入鞍部,而再过几分钟就会展开行动。果然,飞机来了,扔下鸟蛋,爆炸声此起彼落,清除了所有越军。
  我们可以瞧见“查理连”移下山脊,转进鞍部,但是他们才翻过山脊,正开始沿斜坡往下移动之际,所有武器齐发,烧夷弹等等全部射向“查理连”,一阵可怕的混乱。由于丛林稠密有如烽火柴枝,因此从我们所在的位置看不见任何越军,但是丛林内肯定有人在攻击“查理连”。也许是荷兰佬——或甚至是挪威佬——谁知道?
  这一切发生的当儿,机关枪手“排骨”神情极为紧张,因为他已经看出攻击来自我们的前方,换而言之,越军是在我军和我们所在的位置之间。也就是说,我们落单了。他说,要是越军没有打垮“查理连”,他们迟早会回头往我们这边来,而万一他们发现了我们,绝对不会乐意。重点就是:咱们得赶紧逃。
  我们拿了武器开始慢慢爬回山脊,但是就在这时,杜耶突然往我们的右下方鞍部底望去,看见了一整车增援的越军,全副武装,正上山朝“查理连”推进。当时我们最好是试着跟他们交朋友,忘掉另一码子过节,但这是不可能的。于是我们索性蹲在一大丛灌木中,等他们爬到山顶。这时“排骨”打开机关枪扫射,当场大概就一口气打死了十到十五名越军。杜耶和我及另外两个家伙陆续扔手榴弹,情势正对我们有利之际,“排骨”的弹药告罄,需要换一条弹带。我替他装上一条,但是他刚要如下扳机,一颗越军的子弹正中他的脑袋,炸得开花。他倒在地上,手仍拼命抓着枪,只是他已经一命呜呼了。
  哦,天,情况真可怕——而且愈来愈糟。谁也不知道那些越军要是逮到我们会怎么整我们。我呼叫杜耶到我这儿,但是没有回音。我把机关枪从“排骨”手指中拽开,匍匐到杜耶那儿,但是他和另外两个家伙已经中弹倒地。其他人都死了,但是杜耶一息尚存,于是我抓起他像面粉袋似的扛在肩上,拔腿穿过树丛朝“查理连”奔去,因为我已经吓傻了。我跑了大约二十码,子弹从我后方呼啸而至,我自忖铁定中弹无疑。但这时我冲过一丛竹林,来到一片矮草区,出乎意料,那块地方遍布越军,个个趴着朝另一个方向望,攻击“查理连”——我猜。
  这下子我怎么办?我前有越军,后有越军,脚下也是越军。我不知还能怎么办,于是全速冲锋,同时放声吼叫。我猜我大概有点儿疯了,因为我不记得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自己一直扯着嗓门咆哮一面挤命跑。一切混乱成一团,尔后,突然间,我已置身“查理连”阵营中,大家都在拍我的背,好像我达阵得分似的。
  情形似乎是我把那些越军吓坏了,逃回他们的藏身处。我把杜耶放在地上,医官过来给他疗伤,没多久,“查理连”连长过来猛拍我的手,说我真是个好家伙。接着他问:“你究竟是怎么办到的,阿甘?”他在等我的回答,可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办到的,于是我就说:“我要尿尿。”——这是实情。连长神情滑稽地看着我,然后看看也已定过来的克兰兹士官长。克兰兹士官长说:“哦,老天爷,阿甘,跟我来,”他带我到一棵树后面。
  那天晚上巴布和我碰面,我们共用一个散兵坑,吃干粮当晚餐。之后,我取出巴布给我的口琴,我们吹了几首曲子。在丛林里吹奏“哦,苏珊娜”和“牧场之家”,听起来委实怪诞。巴布收到一盒他母亲寄给他的糖果——坚果糖和软糖——我俩都吃了一些。跟你说,朋友:那软糖的确勾起了一些回忆。
  过后,克兰兹士官长过来问我那个十加仑水桶在哪儿。我告诉他当时我要扛杜耶,又要拎机关枪,把水桶丢在丛林里了。一时之间,我觉得他会命令我回去取它,但是没有。他只点个头,说既然杜耶受了伤,“排骨”又死了,现在我非得担任机关枪手。我问他谁要扛三角架和弹药,他说我也得自己扛,因为已经没有人可做这些事了。这时巴布说他愿意,只要他能调到我们连上。克兰兹士官长考虑半天,然后说或许可以安排,反正“查理连”剩下的人已不够清洗厕所。就这样,巴布和我又团聚了。
  日子有如牛步,我几乎以为时间在倒逝。上山、下山。有时山上有越军,有时没有。不过克兰兹士官长说一切别担心,因为我们就要返回美国了。他说我们会走出越南,经过寮国,然后北上穿越中国和苏联,抵达北极,然后横越冰原到阿拉斯加,我们的妈妈可以在那儿接我们国家。巴布说别理他,因为他是个白痴。
  丛林生活非常原始——没地方解手,像禽兽似的睡在地上,衣服也都烂了。我每星期都会收到妈妈的来信。她说家乡一切安好,但是,打从我离开学校之后,我们那所高中就没有拿过冠军。我有空就绘她回信,但是我要说些什么才不会让她又嚎陶大哭?因此我就说我们过得很愉快,大家都对我们很好。不过我倒是做了一件事.我写了封信给珍妮。托我妈妈代转,问她是否能找到珍妮的家人把信转寄给她——不管她人在哪儿。但是我没有收到只字回音。
  在这同时,巴布和我为我们离开军队之后的生活做了计划。我们要返回老家,给自己弄艘捕虾船,从事捕虾业。巴布来自贝特河,从小在捕虾船上打工。他说也许我们可以弄到一笔贷款,我俩可以轮流当船长等等.我们还可以住在船上,我们会有事可做。巴布把一切都设想好了。多少磅鱼就可以还购船的贷款,油钱要多少,吃东西等等要多少花费,其余的可以任我们花用。我总是在脑子里想象的那—幕,站在捕虾船的船舵前——或者更好些,坐在后舱吃虾子!可是等我告诉巴布,他说:“妈的,阿甘,你这大块头会吃掉我们的房子和家。没嫌到钱之前,我们一只虾也不准吃。”行,这话有道理——我绝不反对。
  有天下起雨来,结果一连下了两个月。我们经历了备种不同的雨,大概除了缀和冰雹之外统统经历过。有时候是绵绵细雨,有时候是倾盆大雨。有时候斜着下,有时候直着下,还有些时候好像从地面倒着下。总之,该做的事还是得做,亦即上山下山寻找越军。
  有一天,我们发现他们了。他们当时一定是在举行越军会议什么的,因为那情形就像是踩到了蚊窝,所有蚂蚁一拥而至。我们既不能在这种情况下发动飞机攻击,因此在大概短短两分钟之内,我们再度陷入困境。
  这一次他们让我们猝不及防。我们正经过一片稻田,突然间,他们从四面八方攻击我们。大家纷纷呐喊、尖叫、中弹,有人说;“撤退!”晤,我拿起机关枪,拔腿沿着每个人的身边奔向棕桐树丛,起码看起来棕搁树丛可以替我们遮雨。我们已围成一个方圆,正准备迎接另一个漫长的夜晚,这时我四下找巴布,但是没有他的人影。
  有人说巴布在稻田里,受了伤,我说:“该死。”克兰兹士官长听到我的话,说:“阿甘,你不能到田里去!”可是,去它的——我扔下机关枪,因为带着它会增加荷重,然后拼命奔向最后见到巴布的地点。但是跑到半途,我差点踩到第二排的一个家伙,他伤势严重,伸出手指眼看着我;于是我心想,妈的,我能怎么办?我抓起他尽快往回跑。弹如雨下。这事我实在无法理解——我们到底为什么要打仗?打球是一回事。可是打仗,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了。妈的。
  我把那家伙送回去,又往外跑,结果该死又遇到另一个家伙。我抱起他,也要把他送回去,可是,我一抱起他,他的脑浆就掉在田地上,因为他的后脑已经炸开了。妈的。
  于是,我扔下他,继续往前跑,果然,巴布在那儿,他胸口中了两枪,我说:“巴布,会好的,听到没有,因为,我们弄到那条捕虾船什么的。”我把他抱回我们的临时阵地,放在地上。等我喘过气来,低头一看,我的衬衫整个沾满了巴布的伤口流出来的鲜血和青黄色汁液;巴布往上望着我,说:“操,阿替,为什么发生这种事?”呃,我要怎么说?
  巴布又问我:“阿甘,拿口琴吹首歌给我听吧?”于是,我拿出口琴,开始吹曲子——我不知道自己在吹什么,于是,巴布说:“阿甘,麻烦你吹‘天鹅河上’行不?”我说:“行,巴布。”我不得不揩拭口琴吹口,然后开始吹奏,周遭枪弹声依旧激烈,我知道我该去守着机关枪,可是,去它的,我欧起那首曲子。”
  我一直投注意,雨停了,天色转为一种可怕的粉红。那颜色衬托得每个人的脸孔宛如死人,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越军停火了一阵子,我们也一样。我跪在巴布身边,反覆吹奏“天鹅河上”,医官给他打了一针,尽其所能替他疗伤止疼。巴布紧抓着我的一条腿,他的目光迷朦涣散,那可怕的粉红色天空似乎吸干了他的血色。
  他想说什么,于是我俯身凑近了听。但是,我始终听不懂。于是我问医官:“你听到他说的是什么没有?”
  医官说:“回家。他说,家。”
  巴布,他死了,对于这件事,我只有这句话可说。
  我从未经历过那么可怕的一夜。由于又开始雷雨交加,他们没法子派人援救我们。那些越军近在咫尺,我们可以听到他们彼此交谈声,而且其间第一排还跟他们肉搏过。天亮时分,他们我来一架飞机投掷燃烧弹,但是,差点把那鬼玩意投在我们身上,我们自己人全身焦黑,奔到空地上,眼睛大得像个比司吉,人人咒骂又吓破了胆,林木着火,差点把雨给烧停了!
  就在这片混乱当中,我不知怎的中弹了,不过运气好,我是屁股中弹。我甚至记不得怎么回事。当时,大家都仓惶失措,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况一团乱。我索性扔下机关枪。我再也不在乎了。我走到一棵树后面,缩成一团哭了起来。巴布走了,捕虾船也没了;而他是我唯一的朋友——或许还有珍妮,但是我把那段交情也搞砸了。要不是为了我妈妈,我倒不如就死在那儿”——老死、病死,随便——我不在乎。
  过了一阵子,他们开始用直升机运来援军,而且,我猜想那些燃烧弹把越军吓跑了。他们一定心想,假如我们对自己人都肯这么烧杀,对他们又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他们正把伤兵运走,这时克兰兹士官长定过来,他的头发整个烧焦了,衣服也烧坏了,看起来像是刚遭到大炮攻击。他说;“阿甘,你昨天的表现真行,孩子。”然后他问我要不要来根香烟。
  我说我不吸烟,他点头。“阿甘,”他说:“你不是我手下最聪明的家伙,但是你是个了不起的军人。但愿我有一百个像你这样的兵。”
  他问我有没有受伤,我说没有,但这不是实话。“阿甘,”他说,“你要回家了,我想你大概知道了。”
  我问他巴布在哪儿,克兰兹士宫长有点滑稽的望着我。“他会立刻回去。”他说。我问我可不可以跟巴布搭同一班直升机,他说不行,巴布必须等到最后一批才离开,因为他死了。
  他们给我用一管粗大的针筒打了一针,针筒里装着某种会让我舒服些的狗屎药剂。但是,我记得。我抬手抓住克兰兹士官长的胳膊,说:“我从来没求过人帮忙,可是,请你亲自把巴布送上直升机,确保他顺利回家行吗?”
  “行,阿甘,”他说“管它的——咱们甚至会给他安排搭头等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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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6: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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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岘港的医院住了将近两个月。就医院而言,这地方不算是什么好医院,不过,我们睡的床铺挂了蚊帐,而且,木条地板每天清扫两次,以我已经习惯的生活条件作标准,这种环境已经好得没话说了。
  那间医院里有些人的伤势比我严重得多。好些可怜的家伙缺了腿、少了胳膊、断手、断脚,还有些不知道少了些什么。有些年轻人肚子、胸口和脸上中弹。夜里那地方就像是酷刑区——那些家伙哭着、闹着,吵着要妈妈。
  我隔壁病床躺着一个家伙,名叫丹恩,他是在坦克车内被炸伤。他全身烧伤,到处插着管子,但是我从没听他叫过一声。他说话轻声细语,非常温文,相处—天之后,我俩交上朋友;丹恩来自康涅狄格州,他们拉他去从军时,他在当历史老师。但是,因为他聪明,所以,他们派他到军官学校,让他当少尉。我认识的少尉大多数跟我一样头脑简单,但是,丹恩不同。对于我们为什么在越南,他自有一套哲理,那就是,我们的理由是对的,但是,做法可能错了,或者,是反过来的,不过,不管是什么,我们做得不对。他这位坦克军官说,在一个多半是沼泽和山峦的土地上,坦克根本派不上用场,我们在这种地方摇旗打仗实在荒谬。我告诉他巴布的事,他很难过地点头说,战争结束之前还会有许多巴布送命。
  过了大概一星期左右,院方把我迁到一般病人在那儿休养的病房,但是我每天都会回到加护病房,陪丹恩坐一会儿。有时候我用口琴吹首曲子给他听,他非常喜欢。我妈妈寄给我一包“赫胥牌”糖果,包里辗转寄到医院,我想跟丹恩一起吃,只不过他只能吃那些用导管输入他身体里的东西。
  我觉得坐在那儿跟丹恩聊天的这段经历,对我的一生有莫大的影响。我知道因为自己是个白痴等等,别人认为我不该有什么自己的哲学,但是这可能是因为从没有人花时间跟我谈过这种事。丹恩认为,我们的一切遭遇,或者说世上发生的任何事,都是由管理宇宙的自然法则所掌控。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非常繁复,但是,他话中的大意渐渐改变我对一切事物的观点。
  我这一生对周围事物屁都不懂。一件事莫名其妙发生了,接着发生另一件事,然后又有另外一件,就这么一件又一件,大部分没什么道理可讲。但是,丹恩说,这一切都是某种计划中的一部分,我们充其量只能想想自己要如何配合这个计划,努力坚守岗位。不知怎的,知道这些之后,我开始看事情比较清楚了。
  总之,日子一星期一星期过去,我的身体好多了,屁股的伤势复元迅速。大夫说我的皮像“犀牛”什么的。医院里有一间康乐室,既然没啥事可做,有天,我就走进康乐室,有两个家伙在里面打乒乓球。我看了一阵子,问他们可不可以让我玩玩,他们答应了。头一、两球我输了,但是过了一阵子,我把他俩都打败了。“以你这么大的块头,你的动作可真快。”其中一个说。我只点了头。我每天都尽可能打打球,球技变得相当精湛,信不信由你。
  下午,我通常都去看望丹恩,但是,早上我都是一个人打发。他们让我离开医院,还有巴士送我这样的伤患进城逛逛,在岘港的越南人商店买些小玩意。可是,我不需要那些东西,所以只是走走、看看。
  岘港的岸边有个小市场,卖鱼虾等等,有天我逛到那儿,买了些虾,请医院的厨师烧给我吃,味道真好。真希望丹恩也可以吃点儿。他说要是我把虾子榨碎,也许他们可以用导管灌给他吃,他说他要问问护士。但是,我知道他只是说笑罢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病床上想巴布,想他也会喜欢吃这些虾子,还有我们的捕虾船等等。可怜的巴布。于是,第二天我就问丹恩,为什么巴布会死,是什么屁自然法则竟容许这种事发生?他沉思半天,才说:“唔,我告诉你,阿甘,这些法则并不是每一条我们都喜欢。但它就是法则。就好比丛林里老虎扑杀猴子——对猴子是倒楣的事,对老虎却是好事。世事就是这么回事。”
  过了两天,我又去鱼市场,有个矮小的越南人摆了一大袋虾子在那儿卖。我问他从哪儿捕来这些虾子,他跟我叽哩吸啦起来,因为他不懂英语。总之,我就像印第安人那样打手语,半天他明白了,招手要我跟他去。一开始我有点儿疑心,但是他满脸笑容等等,我也就跟他去了。
  我们至少走了一里路左右,经过了海滩上的所有船只,但是,他并没有带我上船。那地方在水边的一片沼泽中,有点儿像个池塘什么的,他在南海涨潮时潮水涌人的地方布置了一个个铁丝网。这家伙居然在那儿养虾!他拿了一个小网子勺了一些水,果然,网子里有十来只虾子。
  他用个小袋子给了我几只,我送他一颗“赫胥脾”糖果。他高兴得喷屁!
  那天晚上,野战总部附近放映露天电影,我过去看,只不过前排的几个家伙为了什么事大打出手,有个家伙被举起来扔到银幕上,把银幕弄穿个大洞,电影也就泡汤了。因此,回到医院,我躺在床上——想事情,想着想着突然灵机一动。我知道退伍之后我要做什么了!回到家乡,我要在墨西哥湾附近找个小池塘,养虾!这样一来,就算如今巴布死了,我不可能弄到一条捕虾船,但是,绝对可以在沼泽区找个地方撤下铁丝网,就这么办。巴布一定会高兴这件事。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每天早上都去那个越南人养虾的地方。他名叫吉先生。我天天坐在那儿看他工作,过了一阵子他教我怎么养虾。他总在附近的沼泽中用小网子捞些虾苗,然后倒在他的池塘里。等潮水进来时,他就把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扔进池塘——都是些剩菜残屑什么的,这些碎屑会使池塘里长出一些小小、黏黏的东西,虾子吃了它就会长得又肥又大。这工作简单极了,连低能儿也会做。
  又过了几天,几个脏兮兮的家伙从野战总部跑到医院来,一脸激动的说:“士兵阿甘,你已荣获国会颁奖英勇荣誉勋章,后天就要搭机回国,接受美国总统亲自授勋。”呃,是这样的,当时是大清早,我还躺在床上,正想去上厕所,可是,他们却在那儿等着我说句话,我猜,而我尿急得快胀破裤子了。不过这次我只说了句“谢谢”,说完就闭上我的大嘴巴。也许,这也是自然计划中的一项。
  总之,他们走了之后,我去加护病房看望丹恩,但是到了那儿,他的病床空着,床垫都折了起来,不见他的人影。我好害怕他有什么三长两短,跑去找男护士,但是他也不在。我瞧见走廊上有个护士,就问她;“丹恩怎么了?”她说他“走了”。我就问:“去哪儿?”她说:“我不知道,当时不是我当班。”我找到护士长,问她,她说丹思已被送回美国,因为回国可以接受较完善的治疗。我问他的情况还好吗?她说;“晤,如果说肺部有两个穿孔,肠子断了,脊椎骨分开,少了只脚,锯了条腿,半身三度灼伤,这样算还好,那么他没问题。”我谢谢她,自个儿走开。
  那天下午我没打乒乓球,因为我好担心丹恩。我猛然想到他可能死了,只是没有人肯说,因为照规定要先通知最近的亲属什么的。谁知道呢?我心情沉重,独个儿乱逛,踢着石头和锡铁罐什么的。
  等我终于回到病房,床上放了一些信,是辗转寄到医院的。我妈的信上说,我们家失火,整个烧毁了,可是房子没有保险也没有什么补助,她只得去住贫民之家。她说失火当时是法兰模小姐给她的猫洗过澡,正在用吹风机替它吹干,结果猫还是吹风机什么的烧了起来,就这么回事。她说,以后我给她的信就寄到“贫民姊妹之家”转交。我心想,未来她可有得哭了。
  另外有一封给我的信,上面写着;“亲爱的甘先生:您已获选成为一辆崭新‘庞蒂克GTO’的中奖候选人,只要您寄还附卡,保证购买本公司出版的精美百科全书壹套,以及在有生之年每年缴交七十五元购买一本最新的年鉴。”我将这封信扔进垃圾桶。我这种白痴买百科全书有啥用,况且,我又不会开车。
  但是,第三封信是亲笔信函,信封背面写着:“珍妮·可兰,平信,剑桥,麻省。”我的手抖得厉害,几乎拆不开信封。
  “亲爱的阿甘,”信上写“我妈妈已将你妈妈给她的信转交给我,得知你不得不参加这场不道德的残酷战争,我好难受。”她说她知道在那种杀戮和哀鸿遍野的环境里生活一定很可怕。“投入这种战争一定使你良心难安,不过我知道伤是被迫的。”她还说,没有干净衣服可穿,没有新鲜食物可吃等等,生活一定很难过,但是她说她不懂我在信上说“不得不趴在军官粪便中整整两天”是什么意思。
  “难以相信,”她说:“连他们都会逼你做这么粗鄙的事。”我想是我在信上把这个部分说得不够清楚。
  总之,珍妮说:“我们正在筹备大规模示威活动,向那些法西斯主义猪猡抗议,阻止这场不道德的残酷战争,并且表达大家的心声。”她写了一整页有关这方面的事,内容大致雷同。但是我还是仔仔细细地阅读,因为光是看见她的笔迹就足以让我飘飘然了。
  “起码,”最后她写到,“你遇见了巴布,我知道在那种痛苦的日子里有个朋友在身边你一定很高兴。”她说问候巴布,又在附注中说,目前她跟一个小乐团在哈锦大学附近的一家咖啡屋每星期演出两个晚上,赚点小钱,要是我将来去那附近,记得去找她。她说乐团名叫“裂蛋”。我会找藉口去哈佛大学的。
  那天晚上,我收拾东西准备回国接受荣誉勋章,和晋见美国总统。不过,我没什么东西好收拾的,只有医院给我的睡衣裤、牙刷和刮胡子刀,因为我的衣物都在波来古镇的基地。不过,赞成总部派来了一位好心的上校,他说:“别管那些狗屎玩意,阿甘——今天晚上我们就会找二十几个西贡的越南人给你赶制一套崭新制服,因为你总不能穿着这身睡衣裤去晋见总统。”上校说他会一路陪我到华盛顿,替我打点食宿和交通工具,还会教我举止礼仪等等。
  他名叫古奇上校。
  那天晚上我跟野战总部的一个家伙比赛最后一场乒乓球,据说,他是陆军最厉害的乒乓球选手什么的。他是个精瘦的家伙,不肯正视我,还有,他带着自己的球拍,装在一只皮匣里。我痛宰了他,他就说乒乓球不好,因为气候潮湿把球腐蚀了。他收起拍子走了,我倒无所谓,因为他把他带来的乒乓球留下了,医院的康乐室倒真需要这些球。
  动身前的那天早上,一个护士走进病房留下一封信,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我打开信封,是丹恩写来的,他果然没出意外。信上说:亲爱的阿甘:
  很遗憾,在我离开之前我们无暇见面。医生临时作的决定,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送走了,不过临走前我要求给我时间写这封短笺,因为我在这儿这段时问里,你一直对我非常好。
  我意识到,阿甘,你正濒临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刻,或许是某种转变,也或许是会让你改变人生方向的事件,你一定要抓住这一刻,别让它错过了。如今回想起来,你的眼睛里不时会出现一种东西,一种小小的火花,多半是在你微笑的时候出现,我相信我所看见的东西几乎就是人类思考、创造、存在的能力之源头。
  这场战争不适合你,老友——也不适合我——而我现在完全脱离它了,我相信你也快了。关键问题是,将来你要做什么?我毫不认为你是个白痴。或许依照测验的衡量标准或是一些愚夫的判断,你属于某种类别,但是内里,阿甘,我见过在你的心智中燃烧的好奇火花。顺流而行.我的朋友,让它为你所用,遇到逆流浅滩时奋力抗拒,千万别屈服,别放弃。你是个好人,阿甘,而且你有颗宽大的心。
                          你的朋友·丹恩
  我把丹思的信反复读了十几二十遍,但是信中有些话我看不懂。我的意思是,我想我是明白他的含意,但是有些句子和字眼我不懂。第二天早上,古奇上校进来说我们得立刻动身,先去西贡取昨晚由二十名越南人赶制的新制服,然后立刻回美国等等。我把丹恩的信给他看,要他告诉我信上写的究竟是什么意思,古奇上校把信看了一遍还给我,说:“唔,阿甘,我觉得他的意思很明白,就是总统给你别上勋章的时候,你千万别出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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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6: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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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飞越太平洋,古奇上校一路上告诉我解我们回到美国之后,我将会是个多么了不起的大英雄。他说会有人出来游行什么的,而且,我会没法子自己去买饮料或吃饭,因为人人都会抢着为我做这些事。他还说,陆军会希望我巡回全国,去鼓舞新兵,推销公债之类的屁事,我会受到“皇家待遇”。这一点,他说对了。
  飞机在旧金山机场降落时,已经有一大群人正等着我们下机。他们拿着标语和旗帜等等。古奇上校望向窗外说,奇怪,居然没有一支铜管乐队迎接我们。结果证明,那群人巳足够表达意思了。
  我们下机之后发生的第一件事是:人群开始对我们呼口号,接着有人扔了个番茄正中古奇上校的脸。场面随之大乱。机场部署了一些警察,但是人群冲破防卫,扑向我们,一面叫嚣着各种难听的字眼,他们大约有两千人左右,蓄着胡子等等,那是打从我们在越南稻田里巴布遇害以来我所见过最骇人的场面。
  古奇上校拚命揩拭脸上的番茄,做出庄严的样子,但是,我心想,去它的,我们实力悬殊,一个对一千个,而且手无寸铁。于是我拔腿就跑。
  那群人肯定也在找人追打,因为他们全部开始追我,就像我小时候的情形,一面呐喊着,挥动着标语。我几乎跑遍了机场跑道,又回到机场大厦,那情况比当年“橘子杯”赛球那些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家伙追我的情形更可怕。最后,我逃进厕所,躲在马桶上,紧紧闭上门,直到我推测他俩已经放弃追逐回家去了。我在里头起码待了一个钟头左右。
  我钻出厕所走向大厅,古奇上校在那儿,四周团团围着一排宪兵和警察。他神情沮丧,见到我才豁然开朗。“快,阿甘!”他说。“他们准备了一架飞机等着送我们去华盛顿。”
  赴华盛顿的飞机上还有一大堆平民百姓,古奇上校和我坐在最前面的座位。飞机尚未起飞,我们周围的人就已统统起身坐到机尾的座位。我问古奇上校这是为什么,他说可能是我们身上有怪味还是什么。他说别烦心,到了华盛顿情况就会好转。但愿如此;因为,即使我这种白痴也明白,目前为止情况并不如古奇上校所言。
  飞机抵达华府时,我兴奋得胸口快炸了!从窗口可以瞧见华盛顿纪念碑和国会山庄,我只在照片上见过它们,但是,这会儿却是活生生地矗立在那儿。陆军派了一辆车来接我们,我们被送到一家挺高级的饭店,里面有电梯什么的,还有人替你拎那些屁行李。我从没坐过电梯。
  进了房间安顿下来之后,古奇上校过来说,我们要去一家小酒吧喝点饮料,他记得那地方有许多漂亮姑娘,他还说此地跟加州大不相同,因为东部人是文明的等等。他又说错了。
  我们找了张桌子坐下,古奇上校替我叫了杯啤酒,给他自己也点了杯什么东西,然后,他开始交代明天总统给我别勋章的时候我该有什么举止。
  但是他话说到一半儿,一个漂亮姑娘走过来,古奇上校抬眼要她替我们再拿两杯酒来,因为,我猜他以为她是女招侍。但是她睨视他说:“我连杯口水也不会替你拿,龌龊痞子。”接着她扭头对我说:“你今天杀了多少个婴儿,人猿?”
  呃,那以后我们就回到饭店,跟服务生叫了些啤酒,古奇上校这才把明天我该有的举止交代完毕。
  第二天,我们一太早就起床,走到总统住的白宫。那栋房子真漂亮,前面有块大大的草坪等等,看起来就像木比耳的市政厅那么巍峨。许多陆军官员在那儿拍我的手,说我是多么棒的家伙,接着就是领勋章的时候了。
  总统是个高大的老家伙,听口音好像是德州人还是什么,他们还召集了一大堆人,其中有些看起来像是女仆和清洁工之类的,不过他们都出来站在阳光灿烂的漂亮玫瑰花园里。
  一名陆军的家伙开始朗读一篇屁话,所有人都兴冲冲的聆听,除了我,因为还没吃早饭我饿坏了。那个陆军的家伙终于念完了,接着总统走到我面前,从一个盒子里取出勋章别在我的胸口。然后,他跟我握手,周围的人开始拍照、鼓掌等等。
  我以为仪式至此结束,我们可以离开那儿了,但是,总统还站在那儿,神情滑稽地望着我。终于,他说;“小伙子,是不是你的肚子在咕咕叫?”
  我望向古奇上校,但是他穷翻眼珠,因此,我只好点头说:“嗯。”总统就说:“既然这样,走,小伙子,咱们去找点东西吃!”
  我跟着他走进白宫,来到一个小小的圆形房间,总统吩咐一个穿得像侍者的家伙替我拿份早餐。房间里只有我们俩人,趁着等早餐,他开始问我问题,比方说我知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跟越南人打仗等等,以及陆军待我们好不好。我一个劲儿点头,过了一会儿他停止问话,场面顿时陷入沉默,过后,他说:“你想不想看看电视,咱们一面等你的早餐?”
  我又点个头,总统就打开他办公桌后面的电视,我们一起看“贝佛利山人”。总统看得很开心,说他每天都看这节目,我让他联想到节目中的杰斯洛。吃了早饭,总统问我要不要他带我参观白宫,我说:“好。”我们就出发了。到了屋外,所有摄影记者跟着我们转,之后,总统决定在一张小椅子上坐坐,他还对我说:“小伙子,你受过伤,是不是?”我点头,他就说:“晤,瞧瞧这个。”说着他拉起衬衫,给我看他肚皮上的一个手术后留下的旧疤,他又问:“你伤在哪儿?”于是,我脱下裤子给他看。呃,那些摄影记者一拥而上开始拍照,几个官方人员奔过来把我带到古奇上校那儿。
  那天下午回到饭店,古奇上校突然拿着报纸冲进我的房间,哇,他可真的发狂了。他劈头就对我咆哮、诅咒,把报纸扔在我床上。报纸上,头版,露出我的屁股,总统则展示他的旧疤。其中有份报纸还把我的眼睛涂黑好让读者认不出我,就像处理狠亵照片的方式。
  图片说明是:“约翰逊总统和战争英雄在玫瑰花园中休闲。”,
  “阿甘,你这白痴!”古奇上校说;“你怎能这样对我?我完了,我的事业大概就这么毁了!”
  “我不知道,”我说;“可我是想把事情做对。”
  总之,那件事之后我又惨了,但是他们尚未放弃我。陆军已经决定要我继续做巡回征兵,尽量鼓励年轻人从军参战,古奇上校已找人写了一篇演讲稿,打算要我发表。那篇稿子根长,内容净是什么“国家处于危机时期,从军报国是最高尚而爱国的行为,”等等之类的屁话。问题是,我怎么也背不出来。哦,所有字眼的确都记在我脑子里,但是每到要说出口的时候,所有字眼都混成一团。
  古奇上校已经神经错乱。他几乎天天逼我熬到半夜,想让我把讲稿记牢。但是,最后他两手一摊,说:“我看这事是没辙了。”
  接着他想到一个点子。“阿甘,”他说:“咱们这么办。我把这篇稿子删短,你只需要说几句就行了。就这么办。”呃,他把稿子删了又删,愈删愈短,删到他终于满意我记得住演讲稿,不会像个白痴了,到最后,我只需要说:“从军,为自由而战。”
  巡回之旅的第一站是一所小型大学,他们找了些文字和摄影记者参加,我们坐在大礼堂的舞台上。古奇上校起身发表原本应该由我来说的演讲。讲毕,他说:“现在,我们请刚荣获国会荣誉勋章的英雄,士兵福雷斯特.甘,讲几句话。”他示意我上前。有些人鼓掌,等他们停下来,我才倾身向前,说;“从军,为自由而战。”、我想他们以为会有番长篇大论,但是我奉命只说这些—所以我就这么站着,大家望着我,我望着大家。接着,突然前排有人喊:“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我脱口说出第一个钻进脑子的话:“那是一场狗屎。”
  古奇上校上前夺下麦克风,要我坐回去,但是所有记者都记下这句话,摄影记者拼命招照,观众疯狂,蹦跳欢呼。古奇上校立刻把我带出礼堂,坐上车,飞快离开该市。上校一句话也不跟我说,但是他一直跟他自个儿喃喃说话,还发出一种奇异的,神经病似的吃笑。
  第二天早上我们在饭店里,准备做此行的第二场演讲时,电话铃响了。是找古奇上校的。不管来电话的人是谁,反正都是他在说话,上校只是听着,连声应着“是,长官”,还不时瞪我。他终于放下电话,他盯着自己的鞋子,说:“呃,阿甘,这下子你搞砸了。巡回演讲取消了,我已被调到冰岛的一个气象站,我不知道也不在乎你这倒霉蛋会有什么下场。”我问上校现在可不可以叫杯可乐,他只是看着我半天,然后又开始喃喃自语,发出那种奇异的、神经病似的吃笑。
  过后,他们打发我去狄克斯堡,派我到蒸汽连。一整天加上半个晚上,我就一直铲煤给汽锅加热,供应营房暖气。连长是个老家伙,似乎啥事也不在乎,他说我到了那儿以后只剩下两年就可以退伍,只要别管闲事就万事顺利。我正打算这么做。我常想到我妈妈和巴布,还有养虾生意和在哈佛的珍妮,我也抽空打打乒乓球。
  春天,有一天,基地贴了张布告,宣布将举行一场乒乓球比赛,获胜者将赴华盛顿参加“全国陆军锦标赛”,我报名参加,结果轻易获胜,因为唯一一个球技不错的家伙在战争中炸掉了手指,不停的掉球拍。
  第二个星期我被派往华盛顿,比赛在“华特·里德医院”举行,所有伤患可以坐在一旁看我们比赛。第一回合我轻松获胜,第二回合也一样,但是第三回合我遇上一个小个子,他的球旋得厉害,我打得很吃力。他以四比二领先我两盘,看情形我输定了,但是,突然间我望向观众,岘港医院那位丹思少尉居然坐在轮椅上!
  每盘比赛之间有短暂休息时间,我走到丹思面前,看见他的两条腿全没有了。
  “他们不得不锯掉它,阿甘,”他说,“不过,除此而外,我很好。”
  他们也取下了他脸上的绷带,他那辆坦克失火给他留下了可怕的烧伤和疤痕。而且,仍有一根管子从他轮椅旁边一根竿子上钩着的瓶子通入他的体内。
  “他们说这玩意得一直留着,”丹恩说,“他们觉得我插着这根管子满好看。”
  总之,他倾身凝视我的眼睛,说:“阿甘,我相信不管你想做什么你都办得到。我一直在看你打球,你可以打败这小家伙,因为你的乒乓球技非常棒,将来会是顶尖好手。”
  我点头。该回到球场上了。即以后我没有再失过一球,而且一直打到决赛,赢得了冠军。
  我在那儿待了大约三天,丹思和我相处了一些时间。我替他推着轮椅到处逛,有时候在花园里,让他晒晒太阳,晚上我吹口琴给他听,就像从前吹给巴布听。他喜欢谈东西——各种事物——例如历史和哲学,有天他谈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以及它用在宇宙间的意义。唔,我就拿了张纸把方程式绘给他看,因为在大学上“中级光学”课的时候都得这么做。他看看我绘的方程式,然后说:“阿甘,你永远都教我惊异。”
  回到狄克斯堡后,有天我正在蒸汽连铲煤;一个五角大楼来的家伙突然出现,他身上挂满了勋章,脸上堆着笑,说:“甘士兵,我非常荣幸通知你,你已获选为美国乒乓球队的选手,要去中国大陆跟中国人打乒乓球。这是一项殊荣,因为,近二十五年来这是我国第一次跟中国人打交道,这件事比什么乒乓球赛重要得多。这是外交,人类的未来可能就在此一举。你懂我的意思吗?”我耸肩点头,但是我的心猛往下沉。我只是个可怜的白痴,如今我却得照顾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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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6: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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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度绕过半个地球,这一次是在中国北京。
  乒乓球队的其他选手都很和善,他们来自各个阶层,待我特别好。中国人也很和善,他们跟我在越南看见的亚洲人大不相同。首先,他们整洁多礼。其次,他们并不想要我的命。
  美国国务院派了一个家伙跟我们同行,他是来教我们如何跟中国人应对,但是在我认识的人当中,他是唯一不太和善的一个。老实说,他是个杂碎。他名叫威克先生,蓄着稀疏的胡须,总是拎着一个公事包,一天到晚担心他的鞋子亮不亮,裤子烫了没,衬衫是不是干净。我打赌他早上一起床就吐口水擦亮他的屁股。
  威克先生老是盯着我。“阿甘,”他说:“中国人跟你鞠躬.你一定要鞠躬回礼。阿甘,你别再当众整理衣服。阿甘,你裤子上是什么污渍?阿甘,你的餐桌礼仪简直像只猪。”
  最后这一点,也许他说对了。那些中国人用两根细棍子吃东西,可是用那玩意简直不可能把东西拨进嘴里,所以食物大部分掉在我的衣服上。难怪见不到几个中国胖子。都到了这个时代,他们实在应该学会用叉子才是。
  总之,我们要跟中国人做许多场比赛,他们有几位非常杰出的选手;但是我们坚守城池。晚上他们几乎都安排了节目要我们参加,例如出去吃晚饭,或者听音乐会。有个晚上,我们预定要去一家叫做“北京烤鸭”的餐馆,我下楼到饭店大厅时,威克先生说:“阿甘,你得回房间换下这件衬衫。你简直像是打了一场食物大战似的?”他带我到饭店柜台,找了个会说英语的中国人替我写张字条,用中文表示我要去“北京烤鸭饭店”,然后叫我拿字条给计程车司机看。
  “我们先走,”威克先生说。“你把字条给计程车司机,他就会载你去。”于是我回房换上一件新衬衫。
  总之,我在饭店前面拦了一辆计程车坐进去,司机开了车子离开饭店。我一直在找字条给他看,但是等我明白自己一定把它留在脏衬衫口袋里,我们已经到了市中心。司机不停地回头对我叽哩呱啦,我猜想他是问我要去哪儿,我就用英语反复说:“北京烤鸭,北京烤鸭。”但是他双手一摊,然后载着我观光北京城。
  这样在车上耗了一个小时左右,不过我告诉各位,我的确观光了不少地方。最后我轻拍他的肩膀,他回过头,我就说:“北京烤鸭”,然后扑动胳膊就当它们是鸭翅膀。突然,司机刚嘴笑了,他拼命点头,开着车子离开那一带。他不时回头看看我,我就又扑动胳膊。大约又过了一个小时,他停了车,我往窗外一看,该死,他居然把我载到了飞机场!
  呃,到这会儿,时辰已晚,我又没吃晚饭什么的,实在饿极了,因此,经过一家餐馆时我就要司机让我下车。我递给他一叠他们给我的人民币,他还给我一些,跟着就开车走了。
  我走进餐馆坐下,那情形简直像上了月球。那位女士走过来,眼神滑稽的看看我,递给我一份菜单,但是菜单上写的是中文,过了半天,我索性指了四、五样不同的东西,心想总有一样可吃吧。老实说,那几样菜都很好吃。吃完了,我付了账,走到街上,想摸索回饭店,但是大概走了几个小时,他们才把我带走。
  接下来我只知道我进了监牢。有个会说英语的高大中国人,他问了我各种问题,还请我抽烟,就好像老影片里面的情节。到了第二天下午他们才终于把我救出来;威克先生来到监牢,交涉了大约一个小时,他们才释放我。
  威克先生气得跳脚。“你明白吗,阿甘,他们以为你是间谍?”他说。“你可知这件事对我们的全盘努力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你疯了不成?”
  我正想告诉他,“不,我只是个白痴,”可是想想又算了。总之,那件事之后,威克先生从街上摊子买了个大汽球,系在我的衬衫钮扣上,这样他就可以“随时”知道我在哪儿。还有,从那以后,他在我的衣服下摆别了张字条,写明我的身份和住处。这做法令我觉得自己像个蠢蛋。
  我们的乒乓球比赛就要结束了,我已数不清谁输谁赢。如今我成了中国人的民族英族之类的人物。
  “阿甘,”威克先生说,“你的愚蠢似乎变成了项优点。我已接获报告。中国特使愿意开始讨论与我们重新展开外交关系的可能性。还有,中国人希望在北京市中心为你举行项盛大游行,所以我期望你行为得体。”
  游行在两天后举行,场面真是壮观。街道两旁大约一亿中国人,我经过时他们都挥手鞠躬等等。游行预定在人民大会堂结束,那地方可算是中国的国会山庄,同时毛主席将亲自接见我。
  到了那儿,毛主席一身干干净净,欣然见我。他们已布置了一张大桌子吃午餐,我被安排坐在毛主席旁。午饭吃到一半,他凑来对我说;“我听说你打过越战。请问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一名翻译把他的话翻译给我听,思索了一阵子,不过我心想,管它的,他要是不想知道就不会问,于是我就说;“我认为那是一场狗屎战争。”
  翻译转述给他听,毛主席脸上露出错愕之色,看着我,但接着他两眼一亮,绽开大大的笑容,跟我握手又点头,旁边的人赶紧拍下这一幕,后来上了美国报纸。但在这之前,我始终没告诉任何人当时我说了什么话让他笑得那么开心。
  动身当天,我们走出饭店,外面围了一大群人欢呼鼓掌,目送我们。我回头看,人群中有个中国妈妈肩上扛了一个小男孩,我看得出他是个纯正的白痴——斗鸡眼,舌头挂在外面,流着口水,絮絮叨叨,就像他们那种白痴的模样。呃,我情不自禁。威克先生曾命令我们,没有他的许可绝不能主动跟任何中国人接触,但是我还是走过去。我口袋里有两个乒乓球,我拿出一个球,拿了枝笔在球上画了我的标志X,然后把球给了小男孩。他立刻把它塞进嘴里,但是,等这个问题解决之后,他伸手抓住我的手指。接着,他笑了—一个大大的咧嘴笑——突然之间,我看见他妈妈眼中含泪,她叽叽呱呱说起话来,我们的翻译员跟我说,这是小家伙平生头一次笑。有些事我可以告诉她,我想,但是我们没有时间了。
  总之,我起步走开,小男孩扔出乒乓球,刚好弹到我的后脑,我真走运。居然有人应在那个当口拍了张照片,结果,当然,上了报纸。“中国儿童表露他对美国资本主义者的仇恨,”图片说明这么写。
  话说回来,当时威克先生过来把我拉走,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就已经上飞机升空了。威克先生坐在我旁边,而机上刚广播叫我们不要起身,要系上安全带。呃,我听了他的话只扭头看看他,然后放了个平生最大的屁。那个屁听起来像电锯的声音。威克先生两眼暴凸,说:“啊—!”接着拍手扇空气,同时急忙解开安全带。
  一个漂亮的空中小姐跑过来看看这番骚动是怎么回事,威克先生在那儿又咳又呛,突然间,我也扇起空气,捏着鼻子,指着威克先生,一面嚷“谁来打开窗于!”之类的屁话。威克先生嘛,他整个脸涨得通红,连声抗议,也指着我,但是空中小姐只是微微一笑,回到她的座位。
  等他停止结巴等等之后,威克先生调整他的领子,压着声音对我说:“阿甘,你那样做粗俗到了极点。”但我只是咧嘴笑着,直视前方。
  回国之后,他们把我遣回狄克斯堡,但是,并没有安排我回到蒸汽连,反而说要让我提早退伍。顶多过了一天左右,我就退伍了。他们给了我一点钱当作回家的路费,我自己也有一点钱。这下子我得决定未来要怎么办了。
  我知道我该回家看望我妈妈,因为她现在住在贫民之家等等。我认为我也该开始进行养虾生意,开始给自己的人生闯出点名堂,但是心底里我始终想着在哈佛大学的珍妮。我搭巴士到火车站,一路上我苦思怎么做才好。但是,等到买车票的时候,我告诉售票员我要去波士顿。有的时候实在不能让对的事情妨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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