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835|回复: 8

[原创] 五律•村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9-22 10: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苏北响马 于 2016-9-22 15:53 编辑

五律•村暮
苏北响马
陇上梅将老,
立春草又生。
篱边寒水曲,
野外暮山横。
茅店花无主,
村翁晚作耕。
只盼一宿雨,
蚕豆绿田塍。
2006年4月5日
发表于 2016-9-23 03: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写意~···学习了~·
发表于 2016-10-25 20:15: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句孤平,第七句三仄脚。都是大忌。望注意。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5 23: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苏北响马 于 2016-10-26 00:29 编辑
湖海鸥 发表于 2016-10-25 20:15
第二句孤平,第七句三仄脚。都是大忌。望注意。


犯孤平86年我上大学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但孤平也不是截然不可犯,当为了表意、不以辞害意而不得不犯孤平时,这也是许可的。写格律诗犹如戴着镣铐跳舞,有时兴之所至也不妨脱下镣铐跳一跳。如高适的诗句“醉多适不愁”就属于孤平,黄道让《重登岳麓》就曾写道“西南云气来衡岳,日夜江声下洞庭”,至今还作为对联悬挂在岳麓山云麓宫上,所以这句犯孤平也是可以的。李白的“故人西辞黄鹤楼”,崔浩的“黄鹤一去不复返”,怎么样?那不是犯孤平了,简直是翻天了,能气死人也哉?
感谢您认真检索我的诗,我在您诗歌后面的留言中已经说了:我不怎么讲究,不以格律害意。您这么严格要求我,看来我还要提拔。呵呵!
发表于 2016-10-26 13:15: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尽管你的分辩还算委婉,但我还:觉你太自我原谅,強作解人。不以格律害意,就以意害格律,两者真的不能调和吗?偶而为之并无不可,但不能总拿古人做挡箭牌啊。曰夜江声下洞庭是律诗中一种特珠句法,在唐代取士时即被认可,毛泽东:我欲因之梦察廓即属此式。不要把不怎么讲究当座:铭啊:。你诗词创作水平提升拔高的空间很大啊。再严谨一点,`天下明眼人太多,不使后世有诟病之憾。
发表于 2016-10-26 13:17: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察也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13:17: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13:18: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座后加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6 16: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怎么上进,出韵的诗也做,无所谓提高不提高,更不写正能量和某某精神。率性为文,怡情是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醉里挑灯文学网 ( 苏ICP备15038944号-1 )

GMT+8, 2024-9-28 06:19 , Processed in 0.021898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