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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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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 22: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管理 新年好:

      1.根据文学论坛的惯例和醉里一些有关著作权的争议,建议在各文学创作栏目设置发主帖必须使用分类,这样做可以分清原创、推荐和转帖,方便会员们回帖,同时也可以防止鱼目混珠,不给投机取巧的人以空子,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2.根据以往征文出现的问题,今后凡是本论坛征文投稿必须是根据该次征文的命题,专门创作的首发稿件。此前在别处发表过的,特别是得奖的作品,不能作为征文稿件,发现后删帖并通报批评。

      文品即人品,文风即坛风。只有认真端正文风,才能聚拢有才之士,才能繁荣醉里挑灯。
发表于 2013-1-11 12: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03: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
牛伯一 发表于 2013-1-11 12:21



    谢谢支持~

不过管理们视若罔闻,令人不解。一个建议可采纳也可以否定,不必置之不理。本人自信不是多事之人,完全是为论坛发展计。既如此,不会再多言。告辞~
发表于 2013-1-12 10: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支持~

不过管理们视若罔闻,令人不解。一个建议可采纳也可以否定,不必置之不理。本人自信 ...
醉笔轻风 发表于 2013-1-12 03:29



    朋友一定是想多了,呵呵。我觉得并非管理员置之不理云云,必是忙于其他尚未见到此贴,请朋友勿恼,也不必急于下结论做决定。问好。
发表于 2013-1-23 20: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直到今天才看到这个帖子,真是不好意思啊,老牛既看到了,怎么也不告知一声,这个标题我倒是看到多少次了,还以为是老牛提的那个发帖半小时不准再编辑的帖子呢,轻风真是误会了。我马上就和分析家研究一下,看依照轻风说的,好不好改动。
发表于 2013-1-23 20: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估计分析家到现在也没看到这个帖呢。
发表于 2013-1-24 08: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醉笔轻风版主,抱歉。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21: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看来我还是急躁了,不好意思~···见笑了。再提点建议:按照惯例《版主议事》栏目的版主一般都由管理员担任,因为你对论坛整体运作,疑难问题等大都掌握,可以直接解决解答,而一般的版主不好代表论坛作答,一是不了解情况,二是没有决策和操作权利。比如链接、辞职申请等等~···供参考。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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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4 17: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轻风提的建议是对的,这个版块还是由我和分析家担任版主吧。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1: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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