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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赋”及“华夏第一长廊”楹联征集启事 (2012.12.31截止,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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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7 16: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兰州之名以皋兰山而得之。皋兰山亦名兰山,形似卧龙,雄踞兰州市城关区南边,绵延十数公里,在兰州历史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文人墨客登高临远、寻幽探胜、歌咏赋怀的四时登临之地,也是市民览金城胜景、健身休闲的最佳去处。由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投资兴建的“华夏第一长廊”,依皋兰山山势而建,绵延5.8公里,状若蟠龙,是集健身、游览、休闲、文化展示诸功能于一体的标志性文化景观。江河以扬波而行远,山岳以人文而流芳。为展示黄河历史文化、丝路历史文化、陇原历史文化、兰州历史文化、兰山人文积淀,打造独具魅力的兰山文化景观,兰州市兰山公园建设管理委员会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兰山赋”及“华夏第一长廊”楹联。
  征稿内容:(一)征集“兰山赋”,字数1000字以内。(二)征集“华夏第一长廊”楹联,以7言—25言为宜。
  征稿要求:征集的赋和楹联,要求思想性、人文性、艺术性相统一,突出反映黄河历史文化、丝路历史文化、陇原历史文化、兰州历史文化和兰山人文精神,遣词文雅,寓意深刻,符合联律,对仗工整。
  征稿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出“兰山赋”6篇,设一等奖1名,稿酬3万元;二等奖2名,稿酬各1万元;三等奖3名,稿酬各5000元。楹联佳作若干副,每副稿酬1000元。选部分作品镌刻制联,悬挂于兰山长廊展示并长期保留。主办单位对入围的原创作品赋和对联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稿件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凡涉及抄袭或侵权等行为,均由供稿人承担法律责任。
  征稿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来稿请寄:兰州市兰山公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红泥沟21号,邮编:730030)石岩炯先生收
  电话:0931—8242891
  传真:0931—8245189
  手机:13909491539
  电子邮箱:632229381@qq.com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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