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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醉里飞花令”看文学创新——对“飞花令”活动的感悟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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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2 14: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集飞花令.jpg
  自2017年3月起,由盐城市阜宁县文学青年曹艳春个人创办的醉里挑灯文学网站,推出了一项集文学创作、倡导阅读为一体的文学活动,名之曰“醉里飞花令”。到12月,该活动每月一期,每期一个主题(或者叫主题词、关键字),受到网友广泛响应和参与。从10个月的实践看,其影响和效果恐怕连主办者也始料未及:参与者涵盖了全国各地的文友,其中既有一定知名度的作家或资深作者助兴,更有无名作者和一般文学爱好者参与,说是“地无论东西南北,人不分男女老幼”也绝不为过。
  一个县级且由个人创办的文学网站举办的文学活动,何以能产生如此巨大的凝聚力、辐射力和影响力呢?以我对文坛现状的了解,以及对本次活动的观察及参与的体会,我认为这是文学魅力和文学创新相结合产物。为此,本人不揣谫陋,谈谈自己的感悟和思考。
  一、形式创新是本次活动的最大亮点。飞花令,原本是古人行酒令时的一个文字游戏,源自古人的诗词之趣,得名于唐代诗人韩翃《寒食》中的名句“春城无处不飞花”。行飞花令时可选用诗词曲中的句子,但选择的句子一般不超过七个字。举例如下:
  甲:花开堪折直须折。 花在第一字位置上
  乙:落花人独立。 花在第二字位置上
  丙:感时花溅泪。 花在第三字位置上
  ……
  以此类推,花在第七个字位置上则一轮完成,可继续循环下去。答不上的则罚酒。在酒宴上可以有一些变化,如直接说一句带花的诗,花在诗中的位置对应到某客人,此客人再接,如果正好应到自身,则罚酒。
  而年初,中央电视台举办的《中国诗词大会》栏目引进并改良了古代的“飞花令”规则,用于两位选手间的对抗赛。规则是:给出一个主题字,如“月”,比赛者轮流说出含有“月”字的诗句,在规定时间内未答出或答错为输,且不可重复已说过的诗句。
  醉里挑灯网站呢,则是在古代和央视游戏规则的基础上,又作出了进一步的创新,即每月以一个主题词或关键字,作为月度征文活动的主题。10个月来,依次为“遇见”“眼泪”“选择”“勇气”“风景”“礼物”“变迁”“收获”“写信”和“河”。这些主题从广义上讲,可以看作是同题作文的尝试,但在这个主题下,却是由作者自拟标题,且诗歌、散文、小说等文体不限,这就给了参与者极大的空间和发挥的自由。毫无疑问,这种形式上创新是引发作者广泛参与热情的最大亮点。
  二、不设门槛为活动注入了强大活力。众所周知,当今文坛发表作品难已是不争的事实。不要说一般的文学爱好者发表难,就是一些已经成为省或市级作家协会会员的作者,也同样面临发表难的窘境。文坛不是法外之地,不正之风从来不是有与没有的问题,而是有多大或有多重的问题。对此,我没有掌握数据也没有足够证据,不便妄加评说。但有一点我倒是有数据可说。那是几年前一位编辑朋友告诉我的,他以某市级晚报为例,说文学副刊的信箱每天收到全国各地的来稿即达400篇上下。试想,若是让我们自己去当编辑,两个人一天能看400篇稿吗?显然不能,也绝对不可能!这还是几年前的数据,现在也许会更多。该报副刊容量是每期上稿四到五篇,就算副刊天天出,即使真的是从这400篇自由来稿中选稿,采用率也仅为1%,何况信箱里的稿件编辑原则上没空看、没法看、看不了呢?信箱来稿不看,报纸上发表的用稿是哪里来的呢?这个只有报社和编辑知道了,或者我们 能想象得出来,想象又不是证据,方便说么?市级小报尚且这样,那么省级、国家级文学报刊呢?无名作者的自由来稿投了还有用么?这就是文坛的现实和现状。
  当然,文坛还有另外一种现实和现状:文学爱好者甚众,其中不泛“民间高手”。可是,他们是无名作者,他们是草根作家,他们的作品再好,却苦于没有地方发表。正是在这样的文坛背景下,网络文学得以迅猛发展,以至官方也不得不予以肯定和认可,许多省市相继成立了网络作家协会就是最好的例证,而醉里挑灯文学论坛11年前的应运而生和蓬勃发展史,也证明了这一点。醉里挑灯网站的最大优势是什么?没有门槛!文学爱好者在这个网站发表作品,只要是实名登记并遵循文责自负的原则,作品由作者直接粘贴上来即是发表,即可在一定范围内引起文友的关注、阅读、点评和讨论。这种不设门槛的开放式文学论坛,无疑为“飞花令”注入了强大的活力,能吸引众多文友参与也就是理所当然和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这里我不得不想起6月份“飞花令”主题“勇气”的那一期。有一天,曹艳春在微信上和我说,有一个年轻的新作者,文章发表在网站上后,多次电话找她、催她,希望能上公众号。这让艳春纠结多日,又苦于自己没空帮助修改,只好向我求助。看艳春为素不相识的作者如此认真负责的态度,我大为感动,不忍拒绝,就应承下来了。收到稿子一看,文章写得杂乱、冗长、无序,毫无章法,哪里能发表?我告诉艳春,没法改,艳春却跟我急了:你答应了的呀!无奈之下,我只得大动干戈、大开杀戒,其实是在原作的基础上提炼主题,重新架构,写作的人都知道,这样的所谓“修改”,其实比重新写一篇文章还难啊。还好,文章经我修改后,不仅在公众号发表了,而且还获奖了。
  这件事,让我和艳春都甚感欣慰,更让我对艳春的人格魅力多了一份了解和敬重。醉里和艳春能如此对待一位籍籍无名的新作者,网站的凝聚力由此可见一斑,想不红、不火也不行不是?
  三、自媒体应用为活动插上强劲翅膀。醉里挑灯网站的创办者曹艳春和她的伙伴们,显然是深谙自媒体规则的。他们没有满足于网站上的繁荣和热闹,他们有自己的主张和追求。于是,他们巧妙利用微信公众号,来对活动作进一步的推动和提升:在网站发表的基础上,通过筛选择优将其中的部分好作品,通过公众号来推介。大家知道,手机阅读已是当今社会的普遍而流行的主要阅读方式之一,尽管这一方式遭到诟病不少,但无可争辩的事实是,相对网站或纸媒体而言,公众号的推介力度更大,受众更多。为了更好地利用公众号这一平台,醉里在“飞花令”活动中又作了两项改进或者说完善,一是在公众号发表的作品,得到读者赞赏的,赞赏费用的50%作为稿费发放给作者(另外50%作为网站和公众号的维护费用,这也是大多数网站和公众号的通行的做法);二是以作品点击量作为评优的依据,起初是评前三名,后改为前十名,通过微信红包给予数额不等的奖励。这两项举措虽然数额并不大,但所起的推动作用却是不可小觑的。为什么?倒不是文学爱好者们在乎这点小钱,而是这样做既体现了对作者作品的敬畏和尊重,更是在一定程度上让作者产生成就感或满足欲:我拿到稿费(奖金)了!千万不要看低了作者的这种成就感或满足欲,虚荣之心,人之本性,人皆有之啊。在大报大刊我不上了稿,在醉里发表文章我一样能拿稿费、拿奖金,岂不快哉又何乐而不为?显然,醉里公众号的这些举措,为飞花令活动插上了有力的翅膀,对活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以我个人为例,我不是无名作者,但也不是知名作家。作为一位资深作者,数十年来我在数十家报刊发表过数量不少的作品,也得过数额不菲的稿费和奖励;作为通信行业的作者,我有相对固定的发表园地,退休七年来,平均每年发表文章亦不少于四、五十篇。我作了一个统计,在醉里飞花令开展活动的10期中,我是极少数每期都积极参与的作者之一,我在公众号发表文章16篇,最多的一期有3篇之多。这些文章中。占据当月头条、首发的即有7篇,获奖亦有6篇。对此,主办者曹艳春甚是惊讶和叹服,戏称我为“快枪手”。我告诉她,我之所以能有如此之快的响应速度,能在第一时间提供稿件,是有原因的。作品都是原创不假,但其中一半是从个人文库中找出来的,一半是新作;且之前发表过的有5篇,期间或之后发表的亦有5篇,未在纸媒发表过的仅为6篇。我是很少在其他公众号发表文章的作者,积极参与飞花令的动机和目的只有一个:以一己之力对醉里、对飞花令活动给以支持,以抛砖引玉的方式,吸引更多的作者参与到活动中来。艳春为此一再表示很受感动,很是感谢,这让我甚觉欣慰,至少是表明我的这番苦心得到了理解和认可。
  四、不断完善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繁荣。醉里文学论坛和她的飞花令活动,在相当大的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起码在省内和市内取得了超出预期的效果,为文坛带来一股清新、脱俗的风气,可喜可贺也可圈可点。其值得肯定和点赞之处,一是广泛的群众性,吸引和团结了一大批草根作者参与,讲述生动的大众故事;二是较强的文学性,每期主题都紧扣时代脉搏,贴近百姓生活,有雅有俗,相得益彰,相映成趣;三是致力于推新人出新作,已经发表的作品中不少出自新人之手,有的人甚至是“处女作”。
  当然,也有人对活动尤其是依据点击率评优提出异议,认为单纯凭点击率有失偏颇。我倒认为,按点击率评优其实是所有网站约定俗成的规矩,作为一项民间文学活动,难道还得劳师动众组织评委来评选不成?那倒反而真成了笑话了。那么,醉里和她的飞花令活动就完美无缺,不需要完善了?当然不是。我倒是有些不成熟的想法,算是提点建设性意见吧。
  一是作为醉里的一个品牌栏目“飞花令”可以长期保留。10个月的实践,已经证明“飞花令”作为一项文学创新活动,受到文友的广泛关注、欢迎和支持,取得了令人高瞻瞩目的成绩与效果。是不是可以像央视的《朗读者》和《诗词大会》一样,作为保留节目,今后再进行“第二季”“第三季”,一直办下去?这样做能够聚人气,推新人,出新作,可谓一举多得,长期坚持,必然能让醉里挑灯文学论坛成为文学百花园的一株奇葩。
  二是适当改进完善“游戏规则”让活动持续发展和繁荣。众所周知,醉里是个人自费创办的文学论坛,再加上曹艳春本人初心不改,坚持走纯文学道路,不拉广告,也不拉赞助,仅靠一己之力,一人之资,维系网站的正常运转已是不易,经济上捉襟见肘也是意料中的事情。虽然曹艳春本人不愿意说出来,但我知道,在苹果手机赞赏功能被限后,来自受众的赞赏费日趋减少,支付稿费亦难以为继,何来资金支持“飞花令”的奖金?为此,在保留赞赏费用50%发稿费的情况下,建议一是取消评优发放奖金的规则,改为发纪念品,哪怕是印有醉里标志的一枚书签,或者笔记本、纪念册什么的,均可;二是如果改月度评优为季度、半年度或年度评优,评优规则即可改为点击量和评委参评相结合的方式,更公平合理,也节省费用。
  醉里文学论坛在文学创新的道路上,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她在文学的道路上飞得更高,走得更远,显然很值得期待。
发表于 2017-12-12 15: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中肯、细致、到位。辛苦了!
发表于 2017-12-12 16: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老师每期都为飞花令添砖加瓦,作为“始作俑者”,我们非常感动与感激。
发表于 2017-12-13 20: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老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我们为醉里的成长、发展、壮大出一点力是必须的,为醉里文学的稳定繁荣,做出绵薄之力也是必须的。感谢醉里为大家搭建的文学平台!
发表于 2017-12-14 19: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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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4 21: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老师总结得很好!顶赞
发表于 2017-12-14 21: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最后的建议,个以为不可取。如改为季评、半年评或年度评优,飞花令则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5 15: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顾林 发表于 2017-12-14 21:22
但最后的建议,个以为不可取。如改为季评、半年评或年度评优,飞花令则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关键是现在这样月评,曹艳春每月要贴钱进去,我于心不忍啊。
发表于 2017-12-20 14:56: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鄙以为,文章永远是要以质量为主的,点击量推文与文章质量没有太大的关系,只起到了推广公众号的作用,投机者甚可以广发群而博之,对于推广文学却弊胜于利也。
发表于 2017-12-20 15:26: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醉里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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